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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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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学院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批示、重要文件的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和及时办结,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学院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既兼顾全局,又突出重点;(二)突出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讲求效率,防止拖沓延误,确保政令畅通;(三)讲求配合:充
2、分尊重和依靠学院各单位,协同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四)务求落实: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督查督办事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一)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批示、交办、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学院年度工作要点、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全体中层干部会、各种专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四)经院领导批示的信访事件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五)新闻
3、媒体反映的、事关我院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六)院领导交办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有立项、交办、承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环节。(一)立项:在接到第三条规定督查督办内容后,学院党政办公室要及时提出督查事项任务分解立项意见。意见包括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立项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决定,立为一项。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拟办意见要求登记编号并填写《督查督办单》,以备存查。(二)交办
4、:由党政办公室通过书面、会议或口头等交办方式,及时将督查事项交有关单位办理。党政办公室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数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三)承办:承办部门接到督办事项通知书后,要认真做好督查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对确实难以按时办结的要主动与分管领导沟通,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在党政办公室备案,请求延期或取消办理。(四)催办:对超过时限尚未办结的事项,党政办公室要加以催办查办,同时了解被督查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由于承办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在催办时限内仍不能办结的,党政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五)办结: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
5、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党政办公室将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由承办单位形成书面材料,呈报领导阅知。(六)反馈: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结果,并反馈给承办单位,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各种有关文字资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第五章工作方式第五条交办一般采取以下三种工作方式:(一)书面交办——由党政办公室及时对交办单位、承办部门、事项、交办日期、限办日期等事项进行登
6、记,发《督查督办单》(附件)把督查事项交有关单位办理。(二)会议交办——处理事情牵涉的部门较多时,由党政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会后补发《督查督办单》。(三)口头交办——特殊、紧急情况采用电话等口头的形式交办,补发《督查督办单》。第六条催办一般采取以下四种工作方式:(一)电话催办。对于日常的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办理时限的要求,党政办公室一般采取电话催办的方式进行催办督查,每次询问催办都要作简要记录,以掌握督查事项进展情况。(二)书面催办。对逾期未办结的督查事项实行书面催办,及时向承办部门发出“催办通知”,
7、要求承办单位书面报告承办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和逾期原因,并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三)当面催办。用于电话催办、书面催办仍未落实或紧急事项的催办,可由督查专职人员深入承办单位,也可以请来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当面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在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时。要进行调查研究,边督查边调研,进而形成调研成果,为学院领导做好参谋助手。第六章工作评价第七条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年终要体现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基础分100分,由党政办组织考核。(一)学院组织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无故缺勤的部门,每次扣5分。(二)未按
8、时限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5分。(三)督查事项逾期未办结或办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0分。第七章附则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要求如下:(一)工作人员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督查督办工作。(二)督查督办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深入调差研究,及时、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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