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ID:22734966

大小:46.5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3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_第1页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_第2页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_第3页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1996年12月23日交通部令1996年第1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训业户第三章学员第四章教员第五章教练车第六章教练场第七章处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培训业户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满足道路运输发展和人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构干警评授警衔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20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9号)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

2、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业户及参加培训的人员。第三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阶段从学员向培训业户申请报名起,至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止。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单位实行许可证制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的原则。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包括以下种类:(一)初学驾驶培训(非职业和职业);(二)增驾车型培训;(三)非职业转职业驾驶培训;(四)驾驶

3、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五)机动车驾驶员再教育培训;(六)与驾驶机动车相关的其他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学时制两种。学员可根据情况自由选择培训种类及培训方式。第二章 培训业户第六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业户必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以下简称培训许可证)。第七条申请培训许可证应符合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开业条件及《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申请、立项、筹建、审核、发证的程序进行。第八条申请者凭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业。第九条培训业户必须严格按

4、照培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培训,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统编教材,保证培训质量,无教练场地的培训业户须到符合条件的教练场培训学员。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年对培训业户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进行审验,并对培训质量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第三章 学员第十一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必须到持有培训许可证的培训业户报名。第十二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下列身体条件:(一)申请参加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驾驶员培训的,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申请参加其它车型培训的,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二)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4.9(允许矫正);

5、(三)无赤绿色盲;(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五)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六)无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第十三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年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大型客车、无轨电车为21-45周岁;(二)大型货车为18-50周岁;(三)其他车型为18-60周岁。第十四条申请参加初学驾驶培训的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手续:(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申请表》(以下简称培训申请表)(见附件一);(二)交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三)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证明。第十五条需要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参加增驾车型培训,申请时应履

6、行下列手续:(一)填写培训申请表;(二)交验驾驶证及相应的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的,须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增驾培训。第十六条非职业驾驶员申请职业驾驶员资格,应当参加非职业转职业驾驶培训。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一)填写培训申请表;(二)交验驾驶证及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的,须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非职业转职业驾驶培训。第十七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培训业户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发放交通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学员证》。第十八条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按照交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相应的学习内容。第十九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业

7、户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结业证书,学员凭结业证书报考机动车驾驶证。参加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员,除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汽车驾驶员)》的有关规定,还必须持有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第四章 教员第二十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以下简称教员准教证)。教员包括理论教员(含实习操作教员)和驾驶操作教员。第二十一条驾驶操作教员的年龄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大型客车、无轨电车驾驶操作教员为28-60周岁;(二)其它车型驾驶操作教员为23-60周岁。第二十二条申请教员准

8、教证应符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