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ID:22734832

大小:50.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31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_第1页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_第2页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_第3页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_第4页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_第5页
资源描述: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昌平区生活性服务业向着“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根据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发展的

2、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区级安排的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及市级财政下达我区的商业扶持资金,统一纳入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商务委)部门预算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生活性服务业包括: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末端配送等便民服务业。第四条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9—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支持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第五条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由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会同区

3、商务委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规模建议,并根据区人大审定的预算方案安排管理资金预算指标,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由区商务委具体负责支持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第二章使用范围及标准第六条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昌平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第七条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主体为符合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支持范围的经营者或建设主体。申报主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经营企业。(二)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诚信经营,未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三)按要求及时向商务部门报送统计

4、数据。(四)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第八条生活性服务业专项—9—资金采取事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项目总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区财政奖励为辅的原则。原则上是申请上年度或当年度已完成的项目。第九条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一)支持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在单体建筑内建立的商业服务业态齐全、功能齐备的集约型社区商业综合体;支持在居住区主要交通街道两侧设置底商或独立店铺形成的商业服务业态齐全、功能齐备的集约型社区商业群;支持利用市场疏解腾退空间,发展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向社区便民服务延

5、伸项目。依照《北京市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规范(试行)》标准建设,按照建设规模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社区综合体分等级建设与奖励。按照建筑面积将社区综合体分为三个等级,其中面积在小于等于500平米的为三级,面积在500-1000平米之间的为二级,面积在1000-2000平米的为一级。按照建筑规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级奖励金额为100万元,二级奖励金额为150万元,一级奖励金额为200万元)。(二)支持社区便民菜店建设。支持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社

6、区开设连锁直营门店,开展社区便民菜店建设与改造。按照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便利化经营,依据《社区菜店设置要求和管理规范》标准,—9—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不少于5家直营店,并符合社区便民菜店建设标准,按照便民社区菜店所评定级别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直营店每店最多补助60万元。便民菜店达到四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20-50平米以下(含2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资金;便民菜店达到三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50-100平米(含5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便民菜店达到二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100-

7、150平米(含10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便民菜店达到一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150平米以上(含15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奖励。(三)支持社区菜市场建设与改造。支持符合《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建设或改造社区菜市场,按照建设规模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70万元。经营蔬菜等农副产品区域的营业面积在600-10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之间的,按不高于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经营蔬菜等农副产品区域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不高

8、于7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四)支持生鲜超市建设与改造。支持品牌企业依据《生鲜超市设置和管理规范》的标准,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或改造不少于3家以上的生鲜超市直营店,按照建设规模给予奖励,奖励—9—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店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经营面积在300-500平米(含300平米),最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