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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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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新北区卫生计生“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区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推进健康新北建设的重要机遇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为推动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常州市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常州市卫生计生“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文件,结合我
2、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成效(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2个。其中,市属三级医院1家;区属公共卫生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11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村卫生室5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民营医院3家;养老护理院1家,各类诊所(门诊部)39家,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2家,基本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社会力量办医同步得到较快发展。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2张,执业(助理)医师2.1名,注册
3、护士2.2名。“十二五”期间完成春江人民医院、罗溪镇卫生院、新桥镇卫生院、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地新建工程。春江人民医院、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确认为二级医院建设单位,孟河镇卫生院、百丈卫生院被确认为二级中医医院和二级精神病防治康复医院建设单位,全区建成三个集中消毒供应中心。(二)基层改革不断深化。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推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绩效考核、两级分担”原则对基层单位实施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建立健全财政
4、多渠道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三)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11~2015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139.4万人次增加到269.3万人次,年均增长18.6%;出院人次由20051人次增加到30826人次,年均增长1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九大类22项增加到十二大类45项,人均公共卫生经费由25元增加到70元。创建成省级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7个,省
5、级示范村卫生室9家,常州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2013年创成江苏省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和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2015年创建成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四)中医特色传承发扬。大力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传承和发扬孟河医派传统文化为抓手,整合孟河医派名医堂、孟河医派传承学会以及孟河医派再传弟子等优势资源,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优化中医药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全区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开展中医药老年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建成市级以
6、上中医基层特色专科3个,孟河镇、罗溪镇、薛家镇、新桥镇卫生院中医科成功创建成“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三井、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省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心,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心。(五)计生服务树立品牌。积极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鼓励引导群众理性生育,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建成特色人口文化园8个、失独家庭“爱心家园”3家、公益性早教阵地17个和流动人口“康健驿站”5家。与开拓者国际组织合作的“康健计划”项目率先落户我区,在全国率先探索政府、企业、外来工三
7、方合作共赢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和流动人口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努力保障流动人口权益。“十二五”期间,被评为江苏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江苏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六)爱国卫生深入推进。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全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建成健康促进单位,建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13家、示范单位11家、示范餐厅10家、示范食堂1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单位覆盖率达100%。全区共建成“国家卫生镇”2个、“江苏省卫生镇”4个、“江苏省卫生村”47个、“常州市卫生村”8个,城乡
8、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328元提高到660元,各级财政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完善了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五年来,全区新农合累计门诊补偿282万人次,补偿金额3948万元;累计住院补偿12.9万人次,补偿金额5579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从79.8%提高到85%,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从53.3%提高到56.7%,极大地减轻了居民看病就医负担,降低了群众因病致贫、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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