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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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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浙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调查与思考摘要: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在新一轮的六个中央一号文件指导下孕育发展,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发布后逐歩推广开来的新型农村社区互助性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在《决定》发布一周年之际,笔者对江苏盐城市和浙江温州市、金华市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文章回顾了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兴起过程以及苏浙地区的试点情况,归纳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基本类型,剖析和评价了典型案例及其运营机制,对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需要研究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理性思考。关键词:农村金融;资金互助;合作机制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六个一号文件都无一例外地阐述了“改革和创新农村
2、金融体制”的相关政策。XX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坐C日I/im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本文对江苏省盐城市和浙江,州市、金华市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进行了实地调查,以下是这次调查的情况及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思考。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兴起以及苏浙地区的试点情况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在农村信用社逐渐异化、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以及农业银行商业化并逐渐疏远“三农”的背景下,农民为解决农村“微型融资”严重不足而自发创建,并逐步得到党和
3、国家政策支持和确认的社区互助性“微型金融服务组织”。XX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XX年1月22曰,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紧接着2月4日又印发《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并确定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开展试点。XX年3月8日,按照新规则正式注册的吉林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开业。这标志着一类崭新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农村地区正式诞生。XX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同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明确提出,“鼓励
4、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XX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抓紧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这两份中央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已经由农民自发阶段进入到政府推动阶段。随后银监会颁布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截至XX年7月底,浙江省已有6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其主体形式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信用合作。同期,江苏盐城地区有农民资金互助社107家,包括三种类型:其一,主体形式是在乡镇范围内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正在试点的有90家,共吸收农民社员9.2万户
5、,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8.59亿元,投放互助金余额7.01亿元;其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信用合作,目前已发展12家;其三,在贫困地区,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由财政扶持性融资15万元,村经济合作社再按照1:1或者1:2配套,组建资金互助社,目前,此类互助合作社在盐城滨海县已建成5家。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基本类型及典型案例苏浙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基本类型可以归纳为两种:一是依托合作社组建的资金互助社,其主体形式是在专业合作社内部组建资金互助社,另外一种方式是在贫困地区,依托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由政府扶持性融资而组建的资金互助社;二是不依托合作社,在乡镇或行政村范
6、围内组建的农村社区性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组建的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的资金互助社中,含“1+1”,“1+2”模式,以及合作社核心成员和一般成员之间形成以赊销赊购为纽带的融资互助机制。从试点情况看,农民合作社内部发展的资金互助社,目前大多尚未登记注册,还不具备合法地位或法人资格,运行和管理都比较困难。案例1:“1+1”模式:金华市婺雅花木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婺雅花木专业合作社由8户花木种植大户发起,于XX年2月28日经婺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XX年社员发展到230户,合作社第四次到工商局重新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为14.28万元。目前,该专业合作社共有社
7、员235户,人口1100人,种植面积8000余亩,示范基地三处,面积130亩,品种60多种,现有花木估价约8233万元。三年多来,该社相继被评为市先进专业合作社,省林业示范专业合作社。XX年9月,在市农业局支持下,该专业合作社开始筹建资金互助社。资金互助社采取股份制:按照该资金互助社章程的规定,凡是本合作社社员,均可自愿加入资金互助社,每个社员入股金额起点为1000元;合作社内的小企业社员可以自愿入股加入资金互助社,入股金额起点为2万元。单个农民社员或单个农村小企业社员入股金额不得超过本社股金的10%。社员持有的股金和积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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