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ID:22662744

大小:171.95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30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_第1页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_第2页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_第3页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_第4页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西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提高法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和参加各项活动的积极性,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试行)》和《西北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制订工作的几点意见》精神,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领导机构成立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组成。二、奖学金等级及比例(一)研究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和单项奖1.一等奖学金:学校每年提供奖学金12000元。2.二等奖学金3.三等

2、奖学金4.单项奖学金学校每年提供奖学金7000元学校每年提供奖学金3000元学校每年提供奖学金1000元(二)各等次奖学金比例各等次奖学金分配占应评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为: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20%,单项奖20%。原则上按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奖学金等级。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调整各专业之间的奖学金等级。三、参评资格及条件(一)参评资格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非在职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有参评资格。(二)参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2.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

3、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3.刻苦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学业成绩优良。1.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态度严谨,并取得一定成果。(三)取消参评资格情形奖学金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2.出现《西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发[2008]研字13号)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3.请假、旷课所缺学时累计超过所修课程三分之一学时的。4.导师有充分理由认为所指导研究生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并经学院认定的。5.奖学金评定期

4、间被认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各级组织、教师交给的学习、科研、各类活动等任务的。7.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当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资格。8.凡无故不繳纳学费者,不能参与奖学金评比。四、奖学金评定标准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由以下四部分的分数累加得出,具体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各类获奖和社会实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一)学习成绩评分标准根据本学年所有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计算平均分。(二)科研评分标准及计分要求(上不封顶)1.成果发表(1)论文①权威期刊20分/篇,核心10分/篇,重要期刊3分

5、,CN刊号(以能在中国期刊网查询到为准)0.8分/篇,论文集(以正式出版为准,包括ISBN以书代刊)0.5分/篇。①期刊等级认定详见附件二“西北大学法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权威期刊目录”和“西北大学法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②除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外,在同一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者,评定奖学金时只认定一篇。(2)著作①专著5分/I万字,译著3分/I万字,编著(含教材)2.5分/I万字。②专著的认定参考学校社科处的相关规定。(3)调研拫告(含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的认定较为复杂。正式发表的可根据期刊档次提高1分确定;虽未正式发表,但是针对实践部门具体问题

6、提交的调研报告,可根据单位反馈意见、工作量、报告质量,由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三人以上专家组在10分以内确定。(4)以上科研成果均要求以西北大学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完成的,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两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按7:3比例分摊,与导师合作完成的,按5:5比例分摊。1.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1)参加本校教师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分/项,厅局级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2分/项,各类校级项0.5分/项。(2)主持厅局级项目10分/项、校内项目6分/项。(3)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社会工作及实践得分

7、标准1.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每学年加3分。2.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及部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的,每学年加2分。3.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干事、其他班委、支部委员职务、法律援助中心干事的,每学年视工作成绩加0.5〜1分。4..担任1〜3项职务时间不足半年不予计分,不足一年分数减半;担任多个职务的,只取所担任职务最高分,不得累加。1.在校研究生每学年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最少不得低于4次(以具体考勤为准),参加学术类活动高于4次者,每参加一次加0.5分;参加校院组织的非学术类活动,每参加一次加0.2分,

8、上不封顶。(四)各类获奖得分标准1.学术类获奖(上不封顶)(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术一等奖的,排名第一者加25分,排名第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