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ID:22640468

大小:184.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0-30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1页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2页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3页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4页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基础科学]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类别序号违法行为执法依据适用条件裁量标准税务登记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在限改期限内办理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3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4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5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3、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在限改期限内办理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26帐簿和凭证管理在限改期限内不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等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4、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在限改期限内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备查资料等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8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限改期限届满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9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5、》第六十条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且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且在限改期限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故意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10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在限改期限内办理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限改期限届满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擅自销毁账簿、

6、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等等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1首次发现并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6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在限改期限内未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12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证明或者其他方便,

7、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未造成税款流失的没收违法所得,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下罚款。造成税款流失的没收违法所得,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罚款。纳税申报13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催报2次以上拒不改正或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10000

8、元以下罚款。税款征收14偷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首次发生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罚款。5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查处2次以上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1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首次发生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