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原则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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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姓名专业学号分校指导教师教学点情势变更原则初探O:其其其[内容提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道徳秩序,平衡合同当事人之fuj的利益关系,消除履行合同屮因怙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具有置耍意义。怙势变更原则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规定,但其与现行法律所规定和們导的诚实信川原则一脉相承,诚实信川原则应作为情势变更原则的一项菽木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规则、显失公平规则既有联系和ffl似之处,M时又有许多根本的不

2、同。完善我国的情势变更原则立法,规范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倡导合同当事人诚实交易,合理承担风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放长期努力的目标。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一)、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某页(二)、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某页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一)、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某页(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某页三、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辩析(一)、情势变31与不可抗力规则某页(二)、情势变更与显失公乎规则某页四、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情势变更原则

3、初探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熏要原则,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冰逐渐确立起來的,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4,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奋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渐完善,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越来越显重要:同时,由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涉及的理论复杂性和各国在司法实践屮的差异,奋必要从现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一)、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由于不讨

4、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如果仍坚持原來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疢当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乃至合同解除的一项法律原则f11。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与功能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商品安全交易。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罗马法时代,rti于奉行契约必须遵守的原则,根木不存迕情势变更原则。按通说,情势变更原则起源于12、13世纪注释法学派著作《优帝法学阶梯注释》,该著作提出了所谓情

5、势不变条款理论,认为假定每一个合同均包含一个默示条款,即缔结吋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应继续存在,一旦这种情况不再存在,准T变更或解除合同。18世纪后期,III于情势不变条款理论被滥用,于是受到严厉的批判并逐渐被法学家和立法者所摒弃。本世纪以来,由于两次世界人战和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人危机的影响,出现了人景合同无法依约履行,为了解决所谓“法律不足”现象,学者们借鉴历史上的情势不变条款理论,提出了情势变更原则的各种#说。在大陆法系国家,通过立法或判例来确汄情势变更原则,实为诚实信用原则在债法中的具体体现。

6、如意大利、希腊等国民法典将情势变更原则制定成概栝性条文,而其他一些国家(如法国、U木)则是通过诚实信用原则,來解决因情势变更所发生的法律问题。不过人陆法国家对于情势变更之范闱不尽-•致:以《法闲w法典》为代表,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是作为同义语使用的〈该法典第1148条之规定〉;德国的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力阁将情势变更与不讨抗力区别开来。在英美法上,与情势变更原则相近的是“合冋薄空”(Frustrationofcontract又译“合同受拌”)和“履约不可行”(Impraticabilityofperform

7、ance)0按早期的英国法,合同一旦缔结,即使以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不能履行,义务人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这种状况且到19世纪巾叶冰得以改变。从1863年泰勒诉考德威尔一案的判决起,逐渐确定了一项“履约不可行”原则(Inpossibilityofperformance),其含义为:由于某些超出允诺人控制能力以外的实发事件,导致某种允诺不可能再被履行时,这种允诺就应当被解除,允诺人自然也不承拘违约责任f21。本世纪初英国合同法屮出现了“0的落空”原则(Frustrationofpurpose),其含义为:如

8、梁合同订立后出现与当事人过错无关的某种情势变更,合同订立时所追求的鬥的无法达到,或订立合M所基于的理由已不笈存在,义务人即可不般行合同义务,尽管这种履行仍属可能13]。当今英国法已不冉区别“履约不吋能”和“n的落空”,而将两者统称为“合同落空”。美国合同法先后接受了英国法屮的“履约不可能”原则和“U的落空”原则,当今的美国合同法已川“履约不可行”代替了“履约不可能”的概念,而且仍将其与“目的落空”并列。美国《合同法熏述》第二版列举了三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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