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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管理,有效和合理地使用资助经费,进一步稳定我省研究队伍,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根据国家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科学基金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省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负责。第三条省基金项目包括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其他专项基金。第四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申报、使用,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办事的方针,精打细算,力求节约,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可以利用的协作条件,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经费预算。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定项目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报省基金办。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省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支出预算限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科研业务费:计算、测试、分析费(使用本单位设备的只收
3、消耗费),本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信费,学术刊物订阅费。(二)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 (三) 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外协加工费。但交通运输设备、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空调冷藏设备、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如特殊需要,应说明情况,报省基金办审批。 (四) 实验室改装费:根据资助项目研究工作需要,
4、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的简单装修费用。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不得列入。 (一)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省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所需的经费。(二)劳务费: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中,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省基金资助经费的15%;研究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不过超过省基金资助经费的10%。(三)管理费: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省基金资助金额(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的5%,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不得层层
5、重复提取或提高限额。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按各自的研究经费提取管理费。第一条购买大型仪器设备,须详细说明理由,报省基金办审批,仪器设备购置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3。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不包括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如果由于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报省基金办批准。第四条项目依托单位应加强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省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挪用或挤占。第一条在研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工作。第三章拨款管理第二条依托单位首次申请省基金项目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依托单位注册申请表”,报省基金办。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省基金办。第三条省基金资助项目的经费管理采取以下办法:(一)按项目一次核定经费,并一次拨至项目依托单位。 (二)项目依托单位按项目年度研究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期拨至各项目负责人,年终结转。 (三)项目结束后按
7、批复后的决算核销经费。 (四)资助经费拨至项目承担单位,在本单位领导和财务、审计、科研管理业务部门的管理监督下,由项目组按计划支配使用。财务部门应按项目分别设立明细账进行核算,年终按规定报送决算。 第四条资助项目的拨款,省基金办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为凭一次拨给依托单位;年度拨款由项目承担单位待收到资助项目年度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经审查后,工作进展正常的,按《经费开支计划》中相应年度的用款额拨款;工作进展不正常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将减少或暂停拨款,以至撤消资助。不按时提交年度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暂不拨款。 第一条资助项目
8、协作者所需经费,由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提出意见,由其所在单位将协作者所需经费划拨至协作者所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由协作者支配使用。第二条因故终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停止拨款,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向省基金办提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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