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ID:22587782

大小:5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30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_第1页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_第2页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_第3页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_第4页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论我国环境立法价值选择过程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价值是指一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法的价值作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基本板块之一,是指作为客体的法对于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即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法的价值内涵具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法律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二是指法律能够促进哪些价值;三是指当发生价值冲突时法律依据什么标准做出评价和取舍。环境法作为部门法之一,对其价值的研究是以对法的价值的深刻研究和理解为前提的,同时又和其他部门发的价值理论是相互关联的关系因此,环境法的价值也必须遵循这个规律

2、,通过对环境法立法目的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环境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人类与环境的和谐持续发展。研究我国环境立法的价值合理配置的问题,首先我们应当明确树立一个观点,即由于环境法就有自身的调整对象和立法理念,因此环境法的价值体系具有特殊性。虽然环境法作为部门法具有法的价值的共性,但是环境立法的目标在于在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一种合理的价值关系系统,在遵循客观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传统的环境法学理论研究人们在人类中心主义观和生态中心主义观这两种错误的价值观念的影响下认为环境立法

3、的价值目标在于让自然无条件地为人类服务,在这种理论下自然单纯地成了服务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手段,它违背了客观自然规律,忽视了自然公平,抹杀了自然对于平衡生态的巨大价值。在这种思想观念下自然界只是作为以人类为主体的社会关系中的客体而存在的,忽视了自然对人类所具有的维持生态平衡的价值。于是在这种以人类利益为中心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人类为了发展掠夺性的向自然界索取能量和资源,盲目的追求效率却忽视了公平,最终造成了环境严重污染、地质灾害频繁、生态失衡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自然解读人类的惩罚,我们首先应当在环境立法阶

4、段做出思想和理念的觉悟,我们应当明确环境法的价值内涵,其不仅包括环境立法应当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价值,而且还包括环境立法应当满足自然需要的价值属性,即环境法对人和自然都应当具有积极意义。  每一部法律的产生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在立法阶段该部法律的价值取向问题。我国环境立法必须实现环境法的价值体系的合理配置,环境法价值体系是一个由多种价值构成的具有多层次性的价值体系。环境立法的价值选择具有时代性,是人类在法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因此,环境法的价值体系的内容也会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这是一个新旧价值

5、交替的过程,是高位阶价值取代低位阶价值的过程。环境法的价值取向具有相对独立性,即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不同人群具有属于自己异于其他的价值体系。经过数十年的法律完善,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指导,以《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一定体系的环境法法律体系。由于环境立法价值理念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基本构建起了以环境公平、环境效率、环境自由、环境秩序、环境正义等为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并且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法价值体系。

6、我国环境立法价值体系的内容具体体现在平衡环境公平与环境效率的关系方面,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之上,将环境公平的价值作为人类活动的主导价值,树立公平价值优先于效率价值的立法价值理念、摒弃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一元价值观,树立代际公平观念、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实现人类社会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以环境正义价值与环境秩序价值为指导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持续发展。  法的价值冲突是立法过程中不同价值之间选择的重要内容,由于环境立法具有自身的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因此环境法的价值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7、,那么科学分析和协调环境法价值体系出现的价值冲突有助于价值冲突问题的良好解决,协调好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关系又会保障环境法的顺利有效实施。相反,就会造成立法成本的浪费。环境法的价值冲突具体表现为环境公平价值与环境效率价值的冲突。公平与效率都是法的基本价值,二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价值问题是立法阶段首要解决的问题,为了使得我国环境立法不断加以完善,立法工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环境法价值冲突问题。  环境法价值体系是一个由多种价值构成的价值体系,其中环境公平价值与环境效率价值作为环境立法基本价值选择,二者对于

8、环境法价值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及时有效的协调环境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将有助于提升环境法的法律效益。立法工在环境立法阶段应当兼顾环境公平与效率,以可持续发展观为理论指导,树立全局观念,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从而实现环境立法的价值目标公平与效率。  效率,即指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作为环境法的基本价值之一,一方面对于自然资源的有限和稀缺,人们在利用时必须始终坚持节约理念,在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范围内进行高效率地开发和利用。为了实现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