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法和环境私法中权利本位的不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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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公法和环境私法中权利本位的不同内涵-->环境法的权利本位论张一粟【摘要】法本位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表明法律的终极价值关怀,而法学基本范畴的确定则是法律本位的前提。在采纳“权利—义务”与“权利—权力”二元范畴的基础上,通过考察法律本位的源流以及目前学界关于环境法本位研究现状,表明我国应以社会利益优位下的权利本位构建环境法的体系,并区分环境公法和环境私法中权利本位的不同内涵。【关键词】环境法本位;权利本位;社会优位;环境公法;环境私法【全文】  法本位是法律的逻辑起点与归宿,根本特点在于具有价值导向性,表明法律的终极价值关怀是什么或者应是什么,并由此

2、导致不同法律部门的立法目的、立法任务和作用的社会领域的差异。法本位研究是各部门法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环境法也不例外。环境法本位是环境法的元理论和环境法哲学命题,其重要性不亚于具体制度的建构。具体说,于立法实践,应做好环境法本位定位及由其决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以此为前提来架构具体制度;于司法、执法和守法来说,环境法本位作用于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和原则之中,使其不致脱离立法所蕴含的本意。    一、法学基本范畴与法本位之标准    (一)法学基本范畴学说及评议    目前关于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分别是“权力—义务”说、“权力—权利”说和“权

3、利—义务、权力—权利”二元范畴说。    “权利—义务说”主张以权利、义务为基本范畴构建整个法学体系,认为权利、义务是法的基本粒子,而权力仅仅是权利的一种特殊形态,并不具有独立的价值,故而法律本位体现的是权利和义务何者居于重心和本源位置。亦即法本位只能在权利和义务中进行选择。    与此相对,有学者指出法学基本范畴不是权利与义务,权利和权力才是法的全部内容,而义务只是二者负的表现形式,权利与权力的矛盾是法律生活的基本矛盾。因而,法律的本位只能是权利本位或权力本位。[ii]    而二元范畴论则认为应走出非此即彼的一元论,将“权利—义务关系”和“权利—

4、权力关系”作为法学并存的核心范畴关系。[iii]    “权利、义务”说将权力作为权利的特殊形态,认为权利是满足个人需要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以维护公益为目的公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即“公权利”。[iv]这种划分难以成立。权力本质上是一种职责、职权,具有不平等与不可放弃性的特征,与通常所称的权利差异极大。虽然同种权利对于不同权利主体来说其内容可以有差别,但保持每一权利主体属性、特征的同一却是必要的,否则便不能归为一类,将权力视为权利的一种类型,难以圆通。事实上,这种混同对环境法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如现行通说将国家作为环境权的主体,混淆了“权利”与“

5、权力”的区分,从而使环境权陷入持续不断的批评之中。实际上,所谓国家环境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法上的职责,确切称呼应为“国家环境管理权”,实难划入环境权的范畴而与公民环境权等同。    “权力—权利”说的最大贡献是将权力从权利中解放出来成为与之并列的范学范畴,解决了权利、义务说的上述局限,但同时将义务理解为权力与权利的表现形式,又有点矫枉过正。考察法律发展史会发现,法律生活始终表现为权利/权力与义务相对的模式,从民事交往看,多是表现为平等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从行政管制看,则表现为权力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区别仅仅在于在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中,权力与权利何者居

6、于法律重心的不同。法律是社会交往的产物,则法律关系亦应是交往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而权力与权利是两个领域的范畴,无论如何是难以对应的。因而,无论是公法还是私法领域,义务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二)本文的研究前提    由于二元范畴论是对“权力、义务”说及“权力、权利”说的折中,能够克服二者上述局限,并且可以兼顾公私法分立下的权利本位问题,较好的协调现行学说的争议,故本文所讨论的环境法本位将在此前提下予以建构。    在二元模式下,法律关系实际上被划分为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私法关系和以“权力—义务”为核心的公法关系。在前者,权利本位强调以权利作

7、为私法的逻辑起点、轴心、重心,主张义务于、从属于、服务于权利,即应当以对权利的确认、保护和实现为宗旨平等地设定、分配、强制义务,其主题是以激励为机制的社会调整,鼓励人们以积极的公民意识热情而理智地参与法律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而义务本位则与此对立;在后者,权利本位强调以权利来制约、控制权力,权力的行使是为保障权利,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谁占支配地位是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的分水岭。因而,虽同是权利本位,但其中权利的对应面各有所指。如此便可以解释权利本位为何成为近代以来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石范畴。    由此还可演绎出判断法律本位的直观方法,即站在立法者对立面,以立

8、法规制对象及普通国民的利益作为评判标准。因而,判断一法律类型以何为本位,不是考察该类型之下具体法律规范如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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