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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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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食品采购、贮存管理登记台帐目录1、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2、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3、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4、食品留样登记表5、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6、餐饮单位专间消毒记录表7、蔬菜浸泡记录表8、餐饮服务单位蔬菜农药残留速测记录表9、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记录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检查日期:地点:检查人:检查项目是否整改情况一、环境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等无涂层脱落或破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防蝇、防鼠、防虫、防尘设施有效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熟制食物能烧熟煮透,热加
2、工中心温度是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未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用前经充分加热四季豆等食品加工操作符合安全规范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有明显分区、并能分开使用,无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按要求进行专间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并有记录。熟悉并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现象。集体用餐或重要餐次正确进行食物留样三、餐饮具使用前均经清洗消毒并有记录餐具清洗消毒方法正确消毒后餐饮具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未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筷子
3、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有厂家经营资质和消毒合格凭证四、员工健康管理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能规范佩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进行洗手、消毒,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操作时无其它不良卫生习惯的行为未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等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检查项目是否整改情况均无无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并遵守操作规范五、食品采购按要求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验收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规范建立
4、台账记录六、食品贮存库房存放食品离地隔墙10厘米以上,分类分架摆放食品贮存能保持良好通风、防潮、防腐、清洁食品贮存不存在生熟混放、过度挤压等现象未发现霉变、变质、过期等不安全食品未与有毒有害物品或个人用品存放在同一场所七、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处理区设施能保持良好通风、采光、排水冷藏设施贮存温度和数量符合实际需要贮存、运输食品的工用具、设备、设施的数量、材质,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需要,保持清洁,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八、违禁行为未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
5、未生产经营其他违禁食品未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注:每天如实检查记录一次以上。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编号:填表日期:供应商联系人手机电话地址E—mail传真所持证件及编号:□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供货能力供货方式运输设备其他产品名称检验报告编号:其他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产品质量承诺:供货商签字:年月日产品质量评价:对该供应商资格综合审查结果:评审人:评审日期:注:把每一品种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附后对应装订成册。贵港市食品药品
6、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及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单位:负责人: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二、索证要求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
7、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三、进货验收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
8、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四、台账记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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