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本土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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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本土化思考【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较大进步的完善,但是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水平不高仍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因此,合理的将公设辩护人制度本土化,建构与普通社会律师并存的多元复合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无疑具有重大价值与意义。【关键词】公设辩护人制度价值本土化一、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概念公设辩护人一词并未出现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之中。早在民国时期即有学者戴修瓒认为:“公设辩护人者,即国家所设之辩护公共机关也,所以特设此辩护公共机关者,盖使无资力人者,并以贯彻当事人诉讼

2、主义之精神也”。政法大学汪海燕教授则认为:“所谓公设辩护人,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具有一定司法实践经验,为贫穷被追诉者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国家公职人员”。[1]公设辩护人制度,由“公设”和“辩护人”两个要素构成,虽然不同学者关于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概念界定并不一致,但笔者认为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根本属性仍是辩护人。首先,公设辩护人中的“公设”仅表示其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和政府给予其的身份及执业保障,而非说明其从属于国家而丧失司法独立性。其次,“辩护人”属性才是公设辩护人的根本。这要求他们首先遵循

3、律师职业伦理,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因此,他们享有与普通律师相同的权利;同时承担与普通律师相同的责任。[2]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我国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概念应为:由国家或者政府聘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具存一定司法实践经验的律师,为刑事案件中贫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制度。此处所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二、公设辩护人制度的价值(一)人权保障价值广义的人权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为满足其生存发展的需要而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作为法学视野下的人权,则更

4、加侧重把满足这些需要规定为一个人的权利。人权是宪法制定与修改中的最高的价值取向,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新《刑事诉讼法》也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规定。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最重要的职能,但我国右熏刑轻权的传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基本被定性为“敌人”和“罪人”,其人权很难保障。因此被追诉人更加需要获得司法帮助的权利,尤其是被追诉人由于贫弱无力得到律师的专业法律支持时。公设辩护人制度则是由国家为贫弱的被追诉人提供辩护,从而实现其人权的保障。(二)司法平等价值平等即相同的情

5、况要相同对待。“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在本来的意义上,不是禁止在法律上任何差别的意思,……禁止被认为是基于不合理的理由的差别。”[3]公设辩护人制度有助于实现被追诉人的司法平等,与一般的法律援助律师相比,公设辩护人的最大优势在于其专业性、稳定性、与高效性,他们能为被追诉人提供更加有效且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概言之,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本土化将有助于新《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67条所规定的律师辩护权的真正实现。从律师辩护普遍性向有效性发展的视角来看,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本土化有利于完善刑事法律援助的

6、实施机制,其价值不仅局限于当下,更为将来刑事辩护制度的全面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基础。[4]三、比较法视野下的公设辩护人制度(一)美国的公设辩护人制度1963年吉迪恩诉温赖特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形成了一个原则:“贫穷被告在刑事审判中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为避免因贫富差距而导致司法差别待遇,当被告无力聘请律师时,州政府要有公设资金为其提供辩护律师。”[5]由于美国各地在经济、地理、人口、教育等方面差异较大,所以公设辩护人制度也因地而异。最常见的是通过联邦及州政府设立的联邦或地方公设辩护人办公室

7、来提供律师。这些律师由联邦及州政府支付薪水,本质上是政府雇员。其次是由非营利组织如“公设辩护人服务组织”和“法律援助协会”来提供律师,他们的薪水由政府公共开支及由慈善组织、大公司、基金会等的捐赠构成。最后的类型是由和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律师小组来提供律师,他们的薪水主要由处理案件的多少或工作时长来决定。虽然薪金来源和构成比较丰富,但政府资金一直占有最大比重。为了保持公设辩护人的独立性,各区的公设辩护人一般由上一级法院的法官代表政府来任命。案源大部分由相关法院进行分配,然后由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根据案件

8、的复杂程度来分配给不同资质的律师处理。他们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了解案情、申请保释、提出辩护意见、协助进行诉辩交易等。(二)台湾地区的公设辩护人制度1939年3月,国民政府颁布《公设辩护人条例》,标志着公设辩护人制度在中国的首次出现。我国台湾地区继承了相关规定,经过长期完善,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体系。根据台湾《公设辩护人条例》的规定,台湾的公设辩护人属指定辩护,主要包括:(1)地方法院审理的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本人未选任辩护人者;(2)高等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本人未选任辩护人者;(3)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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