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ID:22478257

大小:53.0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0-29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_第1页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_第2页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_第3页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_第4页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服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第五条本制

2、度所指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联社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下同)。第六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第七条信贷业务贯彻“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风险控制,协调发展”的经营管理思路。统一管理,是指信用社信贷业务由XX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统一规划、全面管理;分类指导,是指省联社根据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不同实际和所在地经济、金融的差异性,分别按不同的思路和办法指导信贷业务;分级负责,是指省联社对全省信贷业务的市场定位、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全面管理和负责;省联社办事处和

3、地市级联社对县市联社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有关信贷业务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协调、培训、指导及情况反馈负责;独立核算经营社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原则对辖内的各类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风险性及效益性负责;风险控制,是指信用社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必须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突出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是指信用社的信贷业务谋求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相协调,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即:在做大信贷规模的同时,注重信贷形态、期限、种类、用途等结构的改善;在谋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以支持“三农”为己任,坚持农业贷款优先、对

4、本社社员贷款优先的原则,突出信贷支农。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实行理事长(董事长)负责制和授权审批(咨询)制。理事长(董事长)就本级审批(咨询)的贷款事项负全责,可授权主任(行长)及相应信贷机构审批(咨询)贷款事项。理事长(董事长)可旁听信贷审批(咨询)委员会,不行使表决权,但对信贷审批(咨询)可作最后决策,信贷咨询(审批)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信贷事项理事长(董事长)可以一票否决,对没有通过的信贷事项不能行使否决权。对讨论通过的信贷事项由理事长(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最后签字执行或上报上级审批(咨询)。第九条实行信贷委员会(组)议事决策制度。省

5、联社设立信贷政策委员会,为全省信贷业务决策和议事机构,下设信贷咨询中心,负责处理信贷业务日常事务;省联社办事处设立信贷审查组(以下简称贷审组),为本级信贷业务决策和议事机构;地(市)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县联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为本级信贷业务决策和议事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县联社的分支机构设立信贷审查小组(以下简称贷审小组),为本级信贷业务决策和议事机构。上述组织负责审议本级信贷业务事项,对决策人进行制约及给予智力支持。第十条信贷政策委员会由省联社主任、副主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信贷咨询中心由省联社主管信贷业务的副主任、信

6、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干部、部分市县联社(合作银行)信贷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信贷专家、专业顾问组成;信贷审查组由省联社办事处主任、信贷业务负责人、部分市县联社(合作银行)信贷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信贷专家、专业顾问组成;贷审会由农村合作银行行长、联社主任或主管信贷副职及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和聘请的信贷专家、专业顾问组成;贷审小组由农村合作银行、县联社的分支机构主任、客户经理、信贷员组成。第十一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农村合作银行、县联社要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

7、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第十二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建立相互制约和相互支持的机制。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县级联合社应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办理信贷业务的其他非法人单位,应实行审贷岗位分离。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咨询)人员负责贷款审批(咨询),承担决策失误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

8、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不作为贷款审批(咨询)委员会成员,可列席参加会议,接受询问,没有表决权。第十三条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省联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