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属门窗雷电防护措施有关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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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金属门窗雷电防护措施有关问题的讨论 摘要: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新规范的有关规定,探讨了金属门窗雷电防护的几个关键问题,提出了金属门窗防雷措施的具体要求,可供从事建筑门窗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技术人员参考。  关键词:建筑物;金属门窗;防雷措施;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1前言  建筑物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的新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2]已经颁布实施,文献[1]的相关条文与其旧版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2、年版)[3]在建筑物防雷分类、防雷措施、等电位连接等方面做了诸多修改。文献[2]是新制定的防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它与文献[1]一样,是与国际雷电防护新标准体系接轨的国家标准。为了全面地理解掌握新规范,在金属门窗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的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新规范的标准要求,有必要对金属门窗雷电防护措施的有关问题重新进行讨论。  2金属门窗防雷设计相关技术规范  文献[1]和文献[2]是建筑物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上位规范的现行版本。这两本标准的修订和制订均参照和采纳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305系列标准,是与国际雷电防护新标准体系接轨、技术水平先进的标准规

3、范。  与金属门窗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相关的技术规范还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JGJ16—2008由于并未采纳国际雷电防护新标准体系,存在一些与文献[1]相抵触的规定。JGJ214—2010的相关条文未与文献[1]、文献[2]协调,GB50210—2001未列入金属门窗防雷措施验收的条文。  还有几个推荐性标准,《雷电保护》GB/T21714—2008,共有4个部分。现行的版本等同采用IEC62305:2006,但由于I

4、EC62305目前已更新至2010版,文献[1]已参照IEC62305:2010进行修订,《雷电保护》GB/T21714—2008已落后于IEC62305的现行版本。《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QX/T105—2009和《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QX/T106—2009,这两个标准主要参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和IEC62305:2006,其时效性落后于文献[1]。  因此,笔者认为金属门窗的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应满足文献[1]和文献[2]的规定。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若与文献[1]和文献[2]相抵触,应按文献[

5、1]和文献[2]执行。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若高于文献[1]和文献[2]的要求,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同时,其他相关规范在作修订时,应与文献[1]和文献[2]协调一致。  3建筑物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新规范的有关规定  3.1建筑物的防雷分类要求有所提高  文献[1]根据建筑物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把建筑物的防雷要求分为三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是指受雷击容易引起爆炸危险,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是指国家级建筑物、有爆炸危险场所但受雷击不容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0.

6、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预计雷击次数>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和一般性工业建筑物;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是指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及档案馆、预计雷击次数≥0.01次/a且≤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预计雷击次数≥0.05次/a且≤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和一般性工业建筑物、平均雷暴日>15d/a且高度≥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平均雷暴日≤15d/a且高度≥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7、。  应当注意,新规范对建筑物的防雷分类要求有所提高,而且分类更加明确。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三类的一部分(如爆炸危险场所、国家级建筑物、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等)仍沿用以往的做法,不考虑以风险作为分类的基础。对以风险作为划分基础的建筑物,只有在以下4种情况下可不设防雷装置:  1)预计雷击次数<0.01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2)预计雷击次数<0.0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和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3)平均雷暴日>15d/a且高度<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4)平均

8、雷暴日≤15d/a且高度<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在进行某建筑物的金属门窗防雷设计时,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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