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ID:22411742

大小:5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9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_第1页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_第2页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_第3页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_第4页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兼论公诉词与起诉书之关系山东某地发生一起建国以来第一起被列入“中国大案录”的抢劫、敲诈勒索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与吴某某、王某、罗某、王某某等15人纠合,先后作案十余起,劫得人民币数十万元及戒指、项链、等财物一宗。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某与吴某某、王某、罗某、王某某等15人涉嫌抢劫、敲诈勒索共同犯罪,第一被告王某是主犯,应当对全部犯罪行为负责[01].但是,公诉人在庭审调查结束后发表公诉词(即公诉意见书,下同)时,却指出上述被告结成犯罪集团,共同实施犯罪活动,第一被告王某是主犯,应当对全部犯罪活动负责;被告人吴某某、王某、罗某、王某某4人也是犯罪

2、集团的主犯,应当对其分别参与的犯罪活动负责。问题由此而得以彰显:根据《刑法》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犯罪集团与一般的共同犯罪不仅在刑法认定上存在严格区别,而且在刑罚适用上也有着很大差异,并且对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的处罚较之一般共同犯罪的主犯也要重,至于是否构成主犯而对被告人量刑的影响则更加明显。因此,在本案中,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明显超出了起诉书所指控的内容,构成了多个新的指控。那么,公诉词能否超越起诉书之指控内容?公诉词能否构成诉之指控?对此,笔者拟从起诉书与公诉词的关系、如何变更或追加公诉指控以及公诉人自由裁量权之自由与不自由等多个理论视角予以检视。  一、起诉书与

3、公诉词的关系  按照通常的看法,公诉词是起诉书的补充与发挥。[02]公诉词与起诉书的内容与作用是不同的。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犯罪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1条的规定,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案件事实、起诉的根据和理由等四个方面。其中,起诉的根据和理由部分必须写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犯罪的性质,这也就是诉的指控。  而公诉词是公诉人在庭审调查结束后庭审辩论开始时代表公诉机关所作的总结性发言。严格来讲,公诉词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修改

4、法律文书前,公诉词也一直是被归入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文书中的,只是由于考虑到此意见要在法庭上公开发表,具有对外性特征,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公诉意见书的制作,才在修改时将其列入法律文书的范围。[03]公诉词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三是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04]  由以上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性质及内容来看,起诉书的作用是

5、指控犯罪,发起审判。起诉书的内容要求简洁明了,因此,其对认定事实理由的表述非常简略,并不直接引用证据论证认定的事实,更不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分析或驳斥。基于起诉书的这一缺陷,需要在庭审活动中以其他的形式予以弥补。而公诉词就是形式上较为完整的一种弥补方式。由于经过了庭审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展示、质证了各种证据。这时,公诉人可以通过有理有据的分析论证,使法庭采信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这样看来,公诉词应当是也只能是对起诉书的补充与发挥,其性质决定了其内容,不能超出起诉书中所作的指控,否则,就是对起诉书指控内容的变更或追加。  二、公诉指控之变更或追加  我们不是说公诉人不能对起诉书

6、的指控内容进行变更或追加,而是说这种变更或追加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要适用相应的程序。变更或追加起诉不应体现在公诉词中。  首先,变更或追加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对此,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此作出相应了规定。该《规则》第35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这是变更或追加起诉的条件,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进行变更或追加。如果说,通过法庭调查,并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公诉人就不能提

7、出起诉的变更或追加,就应严格在原起诉书所指控的范围内行使出庭支持公诉权。任何超出起诉书范围的指控都不能为法庭所采信。  其次,变更或追加应当适用相应的程序。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3条的规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这是关于变更或追加起诉的程序性规定,公诉人认为办理的公诉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发现符合变更或追加起诉条件的,应当据此办理,而不应在公诉词中随意变更或追加指控。  具体到变更或追加法律文书的处理,我们认为,最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