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字〔2017〕69号

遂府办字〔2017〕69号

ID:22402044

大小:45.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0-29

遂府办字〔2017〕69号_第1页
遂府办字〔2017〕69号_第2页
遂府办字〔2017〕69号_第3页
遂府办字〔2017〕69号_第4页
遂府办字〔2017〕69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遂府办字〔2017〕69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遂府办字〔2017〕69号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川县工农兵大道延伸建设工程二期(含新泉江小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泉江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遂川县工农兵大道延伸建设工程二期(含新泉江小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5月5日—11—遂川县工农兵大道延伸建设工程二期(含新泉江小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设施和县城市政配套水平,实现路网大循环。因公共事业的需要,县政府决定综合实施遂川县工农

2、兵大道二期延伸建设工程(含新泉江小学)项目,并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征收。为使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2011〕8号),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主体、征收部门、建设单位、实施单位1.征收部门及实施主体:遂川县城乡建设局、

3、遂川县国土资源局2.建设单位:遂川县工农兵大道延伸建设工程(二期)领导小组3.实施单位:遂川县泉江镇人民政府二、征收原则—11—本次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补偿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充分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三、征收范围和内容征收范围:东起现天际华庭楼盘西侧,西至沿江西路,南临四农村部分建成区,北临规划支路,其他详见工农兵大道延伸建设工程(二期)房屋征收红线图;征收内容:征收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注明者除外)。四、征收签约期限2017年5月22日至2

4、017年7月20日(60天)。五、被征收人和被征收房屋权属的认定1.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及面积,以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合法审批手续为准。如被征收人对载明的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发证部门或审批部门重新核实,费用由申请人承担。2.对无建房审批手续或建房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房屋,由工农兵大道延伸建设工程(二期)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泉江镇政府、城建、国土、房管等部门对房屋合法性进行认定。认定原则:(1)凡在1982年2月23日以前建造的住宅,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安置。(2)凡在1982年

5、2月24日以后建造的无合法审批手续的住宅(只限主房),被征收人能在征收期限内主动配合并愿意按2012年“两违”—11—政策标准处理,处理后可视同合法建筑按本方案予以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在征收期限内不配合或不愿意按“两违”处理标准处理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3)对被征收人使用的无合法审批手续的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的空闲地(含无权属登记的坪场、檐沟、屋檐、附属房占地等)一律按300元/㎡实行货币补偿。六、征收步骤(一)发布征地公告征收部门和实施主体单位依法作出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公布《遂川县工农兵大道延

6、伸建设工程二期(含新泉江小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土地使用权同时依法征收。(二)核定评估1.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依法确定的评估机构开展房屋征收评估。2.对被征收人房屋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分别送达给房屋被征收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3.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腾空、交付房屋及签订协议1.充分协商—11

7、—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点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2.交付房屋被征收人腾空并交付房屋给征收部门(被征收的房屋由征收部门负责组织统一拆除)。3.选择安置按交付房屋先后顺序,在交付房屋后1个工作日内选择安置方式、确定产权调换房或宅基地具体楼层或位置等,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签字且压指印)。4.签订协议被征收人应在选择产权调换房或宅基地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如未按规定签订安置

8、补偿协议的,则所选安置地或产权调换房序号无效,其选房顺序顺延至当日交付房屋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安置内容的被征收人之后。(四)依法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和补偿告知房屋征收部门—11—和实施主体单位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告的征收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书面补偿告知,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书面补偿告知后,实施主体单位依法作出并送达《责令限期交出土地行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未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