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教育局其他行政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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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湖区教育局其他行政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2项)序号84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事项校外午托机构审批行政权责法定依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调研、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的政策实施和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主体罗湖区教育局审批条件1、符合《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详见附件1)。2、符合《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及《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校外午托机构食堂)实施办法(修订版)》相

2、关要求(详见附件2、3)。3、申办材料符合要求(详见附件4)审批对象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是否有数量限制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关于(不)同意设立XX校外午托班的批复审批程序受理→审批→发放批复。是否需要下级初审或报上级终审否其他共同审批部门需取得消防备案或消防行政许可及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时限(天)20承诺时限(天)15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是否年检或年审是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获得同意设立的批复后到区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理部门安全管理办公室办理地点罗湖区凤凰路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二部旁联系电话075

3、5-25993343服务表格(选填)(1)《深圳市罗湖区校外午托机构申报审批表》(2)《深圳市罗湖区午托机构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上述表格可在广东省网上服务大厅深圳罗湖分厅(http://wsdt.szlh.gov.cn/home/homeAction.html)“网上服务”栏目下“个人办事”--“教育”--“校外午托机构申办”栏目上下载。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申办校外午托机构的具体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流程、业务表格等。事中:根据办理要求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合格的联合消防部门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消防现场检查,依法告知当

4、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依法告知审批结果,发放批复,并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监督电话0755-25666327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申请人对罗湖区教育局作出的校外午托机构批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教育局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根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校外午托机构的设立和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校外午托机构审批可以起到规范和加强校外午托机构管理的作用。 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附件1:

5、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与午托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三)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  (四)有三万元以上资金;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和消防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除外。  校外午托机构的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除建筑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为中小学生相应

6、年龄段的住宿或活动场所外,其他的场所或者建筑改建为校外午托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的通知(深公(消)字〔2009〕482号)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教育局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  一、校外午托场所的定性  (一)校外午托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其开业或投入使用前无需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校外午托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参照集体宿舍及幼儿活动场所的有关

7、技术规范进行设置。  二、校外午托场所的选址设置  (一)校外午托场所应设在民用建筑的首层至三层,且必须设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校外午托场所不应设在工业厂房、仓储建筑等非民用建筑内;校外午托场所原则上不应设在居民住宅房内,当有实际困难必须将校外午托场所设置在居民住宅房内时,应设在首层,且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含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校外午托场所行政许可及备案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

8、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新建和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根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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