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

ID:22393496

大小:5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9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_第1页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_第2页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_第3页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_第4页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_第5页
资源描述:

《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上)

2、第1  厄内斯特?巴克将自然法归于“人类心灵的一项古老且无法取消的活动,这活动促使心灵形成一个永恒不变的正义观念;这种正义,是人类的权威所加以表现或应加以表现的,却不是人类的权威所创造的;这种正义,也可能是人类的权威未克加以表现的,如果它未克加以表现,它便得接受惩罚,因而缩小乃至丧失其命令的力量。这种正义被视为更高的或终极的法律,出自宇宙的本性、出自上帝之存有以及人的理性。由此更引申出如下思想:法律(就其最后的诉求对象这一意而言的法律)高于立法;立法者毕竟在法律之下,毕竟服从于法律”。的确,自然法自从诞生之

3、日起便被认为是对与错的终极标准,是符合自然的正直生活的规范和标记。它同时更是人类自我反省的有力刺激因素,既存制度和秩序正当与否的一块试金石、保守与革命的最终理据。简而言之,它是一个从中产生一切法律和社会准则和制度的道德的自然律的概念。它兼有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特征,同时更肩负着在两者之间作出基本区分的关键使命。自然法从其文明之初的古希腊诞生之日起到今天,一直为此作出了漫长和艰辛的努力。  “自然法理论与哲学同样古老。正如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好奇处于哲学的开端,同样在自然法理论的开端处人们发现了好奇”。好奇作为一种人们的思维状态,不同于道

4、德教化和宗教义务所要求的服从和谦卑,它所指称的是哲学所特有的工作意向,这种意向一般而言就是对万物自然理则的理智追问,是一种纯粹的爱智行为,它要求以人的理性检省世界和宇宙。因此,哲学的目标在政治学、法理学和伦理学上就体现为寻求一种超越特殊的地域、人群、宗教和道德的、普遍的公共生活方式。这正是苏格拉底的先行者们所致力的工作。在这之前,古希腊文明的智力状态基本上处于一个由《荷马史诗》所营造的神话氛围当中。政治和法律上的规范与由神话所衍生出来的各种宗教和道德上的义务混杂在一起,而人们赖以生活的社会秩序也想当然地被认为神灵所创,法律被牢固地打上

5、了各种神灵的烙印,并附属于这些神灵。公元前六世纪,一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希腊文明经历了一场以神话到哲学的革命,它导源于“理智”与“神话”之间的对话和抗争。哲学要求并尝试着揭开笼罩在们理性之上的神话面纱,要求通过关于真正现实的概念去解释经验世界。在这场哲学与神话的对抗当中,希腊人很快找到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这种方法使人们从一种全新的视角看问题。他们在研究政治之前先研究自然”。他们差不多硬生生地创造了自然这样一个概念,以之为据自己的理性思维与神话对抗。“他们是这个领域里哥伦布。如果没有这首要的一步,他们便不可能向神话思想力量挑战,新的

6、自然观念成了关于人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共同基础”。以这一新的自然观念为基础,自然法的观念同哲学一道诞生了。它与城邦旧有的神话传说、风俗习惯、祖法伦理一开始便处于对峙的格局当中,自然与习俗,即Physis与Nomos的对立一直是古希腊思想的一条轴线。在此,事物的“正则现在已不再为权威所佑护;它们成了一个问题或者一个被追问的对象。原初的善与祖法伦理之间的同一被它们之间的基本性区分所取代”。显然,自然和自然法的新观念是哲学的产物,是在人们开始怀疑权威、怀疑城邦生活中旧有的伦理道德,认识到并非怕有的法律都是永恒的神法,并以批判的理性对之加以全面

7、检省的时候诞生的,它成为哲学的理知追问工作赖以进行的有效工具,成为新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共同基础。按照自然而生活,是解脱粗俗人民的混乱习惯和粗野放纵而达到的较高级的行为规律。人们意识到古老的宗法伦理的可变性,并超越自己的城邦审视其他众多城邦的种种不同的法律和制度,这时激动人们的问题:究竟什么是正确的法律?什么是符合自然的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什么有约束力?法律怎样才能规约人的良心?国家的法律和道德秩序强制力的伦理基础何在?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成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从柏拉图时代起,就吸引了几乎所有自然法理论家的注意力。这些自然法理

8、论家所要寻求的是关于法律秩序的具有普遍效力的道德基础,它要求以一种统一的或者说是符合自然的标准衡量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人们的生活。这种统一的标准之所以自命具有普遍效力,并非基于武力,更非基于特定的道德的、宗教的或哲学的某些教务,而是基于人类共同的理性。  到希腊化时代的斯多亚派思想家出现之后,上述倾向得到了大规模和普遍的表现。法律的普遍性,被认定是出于最广义的自然。就象西塞罗所说:真正的法律是与大自然相符合的正确理性,它普遍适用且不变而永存,它适用于一切民族和一切时代。据此,人类乃是一个普世性的共同体,他们因为禀受理性而彼此相像,法律

9、则是其表现,因为法律是正确理性对命令和禁止的运用。只要人们的心灵不为坏习惯和假信念的扭曲,他们就将在自然法之下禀受理性和真正的法律。  从西塞罗为代表的古罗马自然法理论家们的最辉煌成就体现在罗马法当中。罗马法律家们在建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