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340450
大小:158.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0-28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经信人事发〔2017〕14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建筑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工信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188号)要求,现将2017年建筑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
2、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基本条件全区建筑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突出对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5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
3、〕316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02号)等文件执行。在中小微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不需转评,若符合申报工程师条件的可按照职称评审程序提交工程系列评审会进行评审。已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且仍在我区中小微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要求为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转评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学历要求为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项目报告、设计规
4、划、成果奖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等申报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程序提交工程系列评审会进行转评。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的方式进行。(一)规范网上职称申报工作。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二次公示、下发文件和打印证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务必于4月10日至5月30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纸质材料按照
5、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提交,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休息。报送材料地点:宁夏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银川市兴庆区兴仁巷19号,凤凰北街中山公园西门对面宁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楼208)。联系电话:0951-5055228、5055328。三、几点要求(一)坚持“谁审
6、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以及负责推荐、审核、组织评审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负责;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政策把握、资格审查负责。破格申报的须由主管部门按照程序逐级上报,逐级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二)按照年限规定认真做好职称申报。申报正、副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三)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申报建筑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对已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
8、绩可作为2017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四)加强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制度衔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8号),对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专业,可比照认定为相应任职资格,不再另行发放职称证书。对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满5年,且符合《关于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