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的成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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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析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的成因及其对策【内容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职权发生的犯罪拥有侦查权。但是近年来,对于腐败、渎职的犯罪人员的判处,有着较轻刑化的趋势,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本文针对职务犯罪轻刑化趋势的成因展开详细论述,为应对职务犯罪轻刑化提供了一些务实而又可操作的对策和思路,对指导公诉部门的工作也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近年来,有一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反腐败职能部门和关心党风廉政建设的人们的警惕和重视:对腐败官员从轻处罚,或者说职务犯罪的判处有轻刑化的趋势。因职务犯罪触犯刑法的官员,被判处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但适用

2、缓刑的比率较高,。如我院XX年已生效的职务犯罪判决案件11件18人中,判缓刑的案件8件15人,占案件总数的61.5%;XX年已生效的职务犯罪判决案件5件7人,判缓刑的案件3件4人,占案件总数的60%;XX年已生效的职务犯罪判决案件1件3人,均被判缓刑。为什么有这么多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腐败官员,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被适用缓刑,甚至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这种比率还一直这么高?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不从本质上搞清楚这种现象的存在原因,并采取对策加以解决,不仅影响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也会使社会各界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大打折扣。一、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的主要危害职

3、务犯罪量刑轻刑化的普遍存在,给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危害。仅从民众的心理角度来分析:第一,容易让犯罪分子形成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行为虽然已构成犯罪,但为官一任、高人一等,凭借多年来的为官资源免受羁押之苦,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第二,容易让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一种仿效心理。认为依据同等情形同等处理原则,也会得到轻刑化的照顾处理,这种低成本的违法操作还是很值得一试的,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同一位置前后几任相继职务犯罪的情形不在少数。第三,容易让人民群众产生一种误解心理。认为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的处理不公,官官相护,进而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理念产生怀疑。第四,容易让检察办案人员形成

4、一种漠视心理。由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的普遍存在,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难以从罪责相适应的角度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开展刑事抗诉工作。上述心理及其引发行为的存在,有害于刑罚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的实现,有害于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工作的发展,有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形象与司法公正的实现,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二、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形成的主要原因根据几年以来在公诉部门的办案工作经验分析,大体有以下一些原因:就腐败官员来说,我们不排除一些人对自己犯的错误或罪行有清醒的认识,真心悔悟,愿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否认有人有自首、立功的表现或情节。也不否认一些贪官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高价聘请律师甚至是名牌律

5、师为自己辩护“维权”。但还有一些人呢?他们的坦白、自首,是有水分的,是虚情假意的,是糊弄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有的人更是凭借自己混迹官场形成的“关系网”、“保护55或者以行贿的手段,为自己能得到从轻、减轻处理,疏通关节,打开门路。就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而言,对腐败官员从轻、减轻处罚,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放在台面上“说得过去”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或者说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某些法律问题上,如自首、立功的标准,认识不一、存在分歧。二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提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立案起刑标准,造成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不移送,应依法判实刑的判缓刑,应依法给予刑事处

6、罚的却免刑,等等。同时,也有两个深层次的、“不好明说”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怕贪官查得太多、判得太多,影响自己的政绩,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的形象,对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案进行干涉。二是一些地方的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受到贪官“关系网”、“保护圈”的干扰,违心违规办案,对贪官“心慈手软”。就证据因素而言——存在着易变性与不确定性的挑战。在新的历史时期,这种传统的坚持“口供本位”的办案方法,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集中表现在“三难”和“三多”的情况:即通知人们到案难,到案说实话难,到法庭上质证更难;证人翻证的多,被告人翻供的多,作案毁灭证据的多。言词类证据变化性大的弊端在此暴露无遗,翻供、

7、翻证等情形在法庭上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起诉书中对涉案事实的指控功能。就机制因素而言存在着监督外在力与内动力的匮乏。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极少有被害人申请抗诉,使检察机关对却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缺乏外在力。再从办案业务机制来分析,检察机关衡量职务案件质量的主要考核标准——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以及省级以下检察院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须报上级院审查批准的约束性规定,使办案人员把目标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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