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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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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辅导讲义(五)第五章:一、收入的确定 1.对企业返还的流转税 2.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 3.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 7.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以及逾期1年以上的押金收入 9.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10.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 二、税金 只有增值税不能扣除,其余的都可以扣除,土地增值税可以扣 三、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四、业务招待费 五、固定资产租赁费 六、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
2、款余额的5‰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 2.业务宣传费 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八、保险费用 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可以扣除 九、不得扣除项目 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2.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不得扣除。 十、固定资产的折旧 十一、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甲的所得税税率是33
3、%,乙所得税税率是15%。投资取得85万的税后利润,甲公司补税:85/(1-15%)×(33%-15%) 十二、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十三、外商所得税 7.股票转让净收益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征收所得税 8.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为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
4、应纳税清算所得。 十四、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 十五、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支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列支。 十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十七、个人所得税的界定 十八、工资、薪金所得 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
5、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十九、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 二十、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工资薪金: 每月工资2500元,每月个人所得税=(2500-1600)*10%-25 2.劳务报酬: 取得5000元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5000*(1-20%)*20%; 取得3000元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000-800)*20% 3.稿酬: 取得稿酬3000元,个人所得税=(3000-800)*20%*(1-30%);
6、取得稿酬5000元,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 4.特许权使用费: 取得5000元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5000×(1-20%)×20% 5.利息收入、偶然所得: 取得300元利息,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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