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

ID:22158028

大小:91.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27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_第1页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_第2页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_第3页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_第4页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我委决定培育认定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商业模式新、社会知名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是指在天津市登记注册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含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所,以及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企业等。二、示范类型申报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应属于下列示范类型之一:(一)网上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

2、络开展商品零售业务的企业。(二)网上批发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三)网络化服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本地生活等服务产品的企业。(四)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以及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运维、数据、信用、咨询、培训、物流、金融支付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含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五)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开展上述两种以上(含两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六)其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其他类型经营活动的企业。三、示范标准(一)企业遵守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等行业标准规范,合法经营,对于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二)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经营的,须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以及清晰可辨的照片或其电子链接标识。(三)企业经营的独立网站或网店须开设一年以上并运行稳定,如是独立网站须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4、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四)企业建有专门的电子商务组织管理机构,拥有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五)企业电子商务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电商业务收入或利税稳定增长,或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采购额或销售额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六)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经营的商品品种、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富有成长性。(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效益

5、等促进作用,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八)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在境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用户使用过程中满意度优秀,在营销、支付、物流等涉及到的环节具有良好的可选择性和便利性,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九)企业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服务区域等方面具有特色,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十)不同示范类型的企业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标准:1.网上零售企业年电子商务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2.网上批发企业利用互联网促成年

6、交易规模在2亿元以上。3.网络化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4.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所运营平台交易额5亿元以上。5.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应列明所包含的分类示范类型(至少两项以上),满足相应的分类标准要求,同时企业年电子商务交易额50亿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6.其他电子商务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0%,所经营网站流量年增速超过100%。四、申报流程(一)申请企业编写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书、并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

7、照)、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报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控股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就同一经营类型,不得同时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须按照顺序编号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序号页需用标签纸进行分隔、标记),一式十份,并加盖骑缝章。(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17年7月24日前正式报送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市属企业可以集团名义直接向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申报。(三)市商务委收到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认定为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五、监

8、督管理(一)天津市商务委负责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二)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须在每年3月31日前,汇总本区内示范企业的年度自评报告,以及新申请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委。同时,示范企业要按照市商务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