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粮油主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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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粮油主产区海门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七月393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招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市粮油主产区海门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编制单位。1、项目名称:南通市粮油主产区海门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项目2、项目招标控制价:19.5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标)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实施过程须严格按照《国务院

2、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和《关于抓紧组织编制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7]3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前的会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近三年未受到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7)必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及以上的资质39,且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评工程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招标活动。(2)凡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金额4000元,现金方式,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6、报名:取消报名环节,投标单位直接投标。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件一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14:30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海门市国土资源局9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参加开标过程。10、发布媒体:海门市国土资源网“www.jsmlr.gov.cn/nth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1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1368908123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

6、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619615993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市粮油主产区海门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项目招标。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招标组织方"系指招标代理机构,即: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人"系指委托招标单位,即:海门市国土资源局。3.本次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包括成交单位应需向招标代理机

7、构提交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2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计取:招标代理费3000元,评审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将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请投标人予以关注。39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4)招标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

8、漏请立即与招标组织方联系。5.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组织方。6.2招标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招标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海门市国土资源网“www.jsmlr.gov.cn/nth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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