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商办字〔2018〕35号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

ID:22150490

大小:44.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7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_第1页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_第2页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_第3页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_第4页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冀工商办字〔2018〕35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冀工商办字〔2018〕35号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流通领域商贸类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局决定开展全省流通领域商贸类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向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6-针对全省2017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对涉及全省投诉举报数量排名前三位商品的经营企业进行“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抽取范围是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家居用品;服

2、装、鞋帽;交通工具”字样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企业除外。抽查比例5%。二、定向联合抽查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三、定向联合抽查内容此次定向联合抽查主要检查以下事项:(一)公示信息检查。1.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检查被抽查企业的历年年度报告信息和截至2018年3月15日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2.检查被抽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取得联系。(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和《广告法》有关规定,检查被抽查企业广告经

3、营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6-依照《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检查被抽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四、定向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省局成立全省流通领域商贸类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陈润芝副局长任组长,企管处、广告处、消保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负责此次定向联合抽查的部署、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参照省局成立相

4、关领导小组,依法、及时组织开展定向联合抽查工作。(一)任务分工。1.企管处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业务处室提出抽查工作需求、明确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分派至负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组织指导企业公示信息的检查;2.广告处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广告经营行为的检查。3.消保处负责组织指导流通领域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4.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全省随机抽查模块的系统稳定和平稳运行。(二)抽查方式及流程。-6-1.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部门对同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实施检查。上级工商部门可以直接对本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进行检

5、查,也可委托下级工商部门进行检查。2.省局已通过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中的“双随机抽查”模块,制定了河北省流通领域商贸类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任务,并将被抽查企业名单分派至各级工商部门;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模块对被抽查企业进行认领、编组,并及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企业的随机匹配。3.各级工商部门应依据被抽查企业的“经营范围”,确定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牵头单位,制定检查程序规范,确保检查不缺项、不漏项。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或签字确认。5.企管、执法和

6、消保等监管机构应当积极协调配合,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三)抽查结果公示。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抽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由负责抽查的工商部门,按照规定将对被抽查企业的检查结果统一录入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6-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抽查结束后,各级工商部门应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是省局将随机抽查同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相结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

7、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定向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各市工商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涉及众多业务部门,各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业务条线要主动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