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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7
《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长大教通字[2008]38号教务处2008年11月6日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制定与安排工作将于第十一周全面展开。为了便于教学管理,保证任务的一致性和时间的统一,现对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工作的安排及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一、教学计划录入与班级任务制定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具体要求:1、各院(系、部)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制定班级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对确实需要调整计划的,各院(系、部)必须
2、在第十一周星期五12前填写计划调整报告,经院(系、部)领导签字,教务处主管处长同意,报教研科备案。教学计划的调整截止第十二周。调整计划的院(系、部)还要将计划调整情况通知开课院(系、部)。对于变更专业方向,或将一个专业分成几个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情况,其班级名称要重新设置。必须按照新专业设置、计划录入的程序,找教研科、学籍科在本周办理。同时要将学生学籍及时调整到新专业班级。2、各院(系、部)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中的开课院(系、部)下达教学任务,不得随便更改开课单位。即使要变更开课单位,也必须征得原开课单位的同意,并以调整计划的方式
3、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各开课院(系、部)要随时关注本院(系、部)的教学任务是否到齐,及时与学生所在院(系、部)联系。教务科要随时关注班级教学任务的制定情况,及时督促、协调、沟通、联系。3、做好专业选修课的选课工作。专业选修课于第十二周星期一(11月17日)开始在网上办理。学生所在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好学生及时选报专业选修课,以保证教学任务的正确、及时下达。没有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得参加选课,院(系、部)要及时督促未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在选课前对12周前结束的课程的进行网上评教。各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截止日期为12周星期日(11月
4、23日),以后不再进行网上补选改选。11月23日晚关闭专业选修课选课系统。11月24日学生院(系、部)教学秘书在更新选课人数后对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选修课予以停开,并通知相关开课院(系、部),同时在网上教学计划中删除这些课程的周学时(撤下该课任务)。所有停开的课程要在网上教学计划中的说明栏以“选课人数不够,停开”备注,然后上报教务科备查。12专业选修课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管理。为了避免学生盲目选课、随意选课、选而不修,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而有的学生不按期选课,开学后补选造成教室坐不下,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
5、的选课宣传和指导,组织好学生选课。在每个专业年级专业选修课开始开课时将本专业知识体系必须选的课程和重点要选的系列课程及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介绍。对将专业选修课分方向分模块开设的专业,要指导学生按专业方向、模块选课,对开设专业选修课较多的专业要选修重点的或必备的课程,对注明了专业限选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本专业所有学生都要选修。各院系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有关毕业的学分要求对每个学生每学期选课的门数进行适当限制,要求学生选课前认真阅读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专业要求、就业需求、系列课程特点、自己的兴趣爱好、专业发展前景等因素选课,
6、同时根据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合理安排好自己的选课。学校按照毕业所需的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的基本要求放宽20%作为学生的选课总学分限额,学生只能在限额下完成选修课的学习,未完成毕业所需学分的学生将不能选修新的课程,只能重修已选过的课程。每个学生一定要在规定的选课期内完成专业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对不准备学习的课程在开学初按照教务处安排的规定时间内集中退课,已保证在选课总学分限额内修满自己所需的学分。对确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选课的学生,在每门课开课后的2周内可进行适当的补选。补选工作由各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或学籍秘书负责在系统中
7、添加选课,补选时要查看已排该课程上课的教室的容量,该课的总选课人数不能超过教室的容量,过期不能再添加学生。没有在系统中选课的学生将不能登录成绩。学生所在院系要及时将补选的学生名单通知开课院(系、部)或任课教师,以便教师考勤。4、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便于教学秩序的管理,对课内实验、上机学时不排入总课表。原则上,各院(系、部)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周学时,不得随意更改。12周学时是指理论教学周学时,要将实验、上机折算到每周的学时从计划的周学时中扣除。要根据计划安排的理论教学时间降低课程的周学时,而不能在原来的总周学时基础上缩
8、短理论教学周数(如:课程总学时6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34,其他为实验与上机,原周学时4,要将任务上的周学时改为2,1-17周上理论课,而不能保持周学时4,在9周内即完成理论教学。)少数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确实需要调整周学时的课程,在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调整周学时,但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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