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400分笔记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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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章之黯然销魂一、结果加重VS数罪VS拟制归纳:转化犯法定升格注意规定刑讯逼供+故意致人伤残、死亡=故意伤害/杀人罪(从重)法律拟制非法拘禁(拘禁外暴力)+过失致人伤残、死亡=故意伤害/杀人罪(前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故意伤害/杀人罪(从重)+前罪(前行为已构成犯罪,再伤害)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组织/强迫卖血过失致人伤害/死亡故意伤害/杀人聚众打砸抢过失致人伤害/死亡故意伤害/杀人毁坏、抢夺走公私财物抢劫罪抢夺罪携带凶器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抗捕、毁证使用暴力(须为轻伤)信用卡诈骗对人使用盗窃罪为卖淫、嫖娼通风报信卖淫、嫖娼须只违法,未达犯罪窝藏、包庇罪绑架罪

2、着手后,持续中故意杀人结果加重绑架罪故意伤害致重伤/死亡结果加重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绑架罪+过失致死亡(想象竞合)??不是数罪么?非法拘禁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结果加重抢劫罪故意/过失致人死亡(与抢劫有因果)(须抢劫目的,不含逃跑、灭口)(含第三人、同伙,不具专属性)结果加重强奸罪故意/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结果加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失致人死亡(自杀)结果加重虐待罪过失致人死亡(自杀)结果加重拐卖妇女强制猥亵数罪并罚拐卖妇女致人重伤(泄愤、报复目的)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引诱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结果加重拐卖妇女组织、运送偷越国境罪结果加重拐卖妇女致人重伤/死亡(被拐妇女及亲属)(过失或为拐卖目的,不含泄

3、愤)结果加重拐卖妇女强奸罪结果加重强迫卖淫强奸罪数罪并罚偷越国边境强奸罪数罪并罚强制猥亵暴力致人重伤数罪并罚第1章刑法论一、刑法概说(一)功能1.法益保护2.人权保障3.规制技能——规范人们、法官的行为(二)渊源1.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颁布2.现行刑法1997年颁布3.刑法修正案9个属于立法4.单行刑法:1个《惩治..外汇..的决定》5.附属刑法:0个二、刑法的解释(一)解释的效力1.立法解释(人大常委)>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学理解释(无效)(二)解释的技巧1.平义解释2.扩大解释3.缩小解释4.类推解释1)扩大的扩大,超出词语的含义范围2)原则禁止使用,但不禁止有利被告的类推(法律

4、不能按利于被告解释,只在涉及具体案件才可以)类推解释扩大解释是否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X是否超出词语的含义范围√X性质事实的类比逻辑解释信用卡诈骗罪解释为借记卡√军婚罪的同居解释为含通奸√重婚罪解释为“事实婚姻”√金融机构解释为“运钞车、自动取款机”√劫持汽车罪解释为“火车、地铁”√5.反义解释——反面推导1.补正解释——用语错误2.同类解释——“等”的解释,要提炼共同特性(一)解释的理由1.文理解释——根据语法解释2.体系解释3.当然解释——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4.历史解释——根据刑法历史变革解释(如章节变动)5.目的解释——根据保护的法益解释(二)解释技巧VS解释理由1.区别:解释

5、技巧只能有一种,理由可以多种2.相辅相成——制造结论、论证结论u强奸的暴力=抢劫的暴力+敲诈勒索罪的暴力(以曝光裸照相威胁)一、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同时约束司法、立法者等思想基础民主主义自由主义——法律有国民预测可能性基本内容成文的罪刑法定——禁止习惯法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追溯(不禁止有利于被告的溯及既往)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严格解释)确定的罪刑法定——应明确、适当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核心:依法治国(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关键环节)集中体现:罪刑法定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罪刑相适应刑法尺度=客观危害性+主观罪过性+人身危险性适用范围:立法、司法(量刑)、

6、执法(行刑)刑法含义可通过解释而明确,但不能说能通过参照其他刑法规定,因为说明该法本身就不明确二、刑法的效力(一)空间效力u属地>属人>保护>普通管辖u属地管辖例外:1、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外交途径解决);港澳地区适用本地区刑法u境内领域:含我国航空器(含飞机)与船舶(不含长途汽车、国际列车);含领空、领水(一)时间效力(含司法解释的更新)1.从旧兼从轻——就是从轻(先比较最高刑,再最低刑)2.适用对象:新法前尚未判决3.继续犯、跨越犯:适用新法,但量刑可从轻第2章犯罪构成一、定罪体系——两阶层体系先看客观,再看主观二、定罪方法——三段论推理(一)解释大前提1.解释的对象构成要件要

7、素Difference记述的VS规范的根据客观判断VS根据主观判断(侮辱/淫秽/不正当利益)成文VS不成文明文规定VS未明文规定(诈骗罪必须非法占有为目的)积极的VS消极的正面表明犯罪成立VS反面否定犯罪成立(无该要素则成立,不含注意性规定)(Eg.被勒索不算行贿)客观的VS主观的行为、结果VS故意、过失、目的真正的VS表面的为法益侵害性提供依据VS只起区分不同罪功能整体的评价要素(如情节恶劣、情节严重——必须根据客观,不能根据主观)刘: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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