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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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司法鉴定工作计划表篇一: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大纲  二、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规范  三、机构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四、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五、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六、机构司法鉴工作回避管理制度  七、机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八、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管理制度  九、机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附则  一、管理

2、大纲  第一条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大纲。  第二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本机构的宗旨是:发展司法鉴定业务,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条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科学活动依国家

3、法律法规进行,司法鉴定遵循“科学、高效、客观、中立、公平、公正、求实、严谨”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本机构是经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鉴定机构。  本机构的名称是: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本机构住所地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绿洲北路108号  第五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以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时确定的为准,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本机构不予受理。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并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本机构参加鉴定工作的具体人员由本机构聘用、选任、调派。对司法

4、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司法鉴定,在总工程师的协调下进行,由机构统一接受,按物价局规定收费。司法鉴定人员或行政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本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委托人(自然人)可以减收部分费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七条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小草范文网:

5、司法鉴定工作计划表)和错鉴追究制度。本机构根据业务活动、行政管理的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第八条本机构接受司法鉴机登记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与指导。  二、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规范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践、借鉴以往鉴定机构的经验,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本机构特制定司法鉴定受鉴案件工作程序,以便加强鉴案的规范化,提高鉴定成果质量。  一、本机构办公室接到委托申请(含来电来函预约)后,简单了解案情,确定鉴定所属业务种类,通知机构负责人,由机构负责

6、人向委托人详细了解受理案件司法鉴定委托书内容后,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受理,由机构负责人指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并严格审查送检材料,并将决定受理案件通知单送达机构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收费。  二、机构各项目部在受理案件过程中注意事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受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掌握司法鉴定各项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受案条件的(送鉴材料不全、无

7、法补充鉴定材料、不合理鉴定要求、技术条件不足或其它无法完成正常鉴定的),办公室主任应写明拒绝受案原因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回复委托单位。  2、受理案件时应告知委托单位及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可能出现依法中止、退鉴的情况,并声明常规鉴定时限及延期鉴定的条件。  3、严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之规定,对专家鉴定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在受案时应事先询问委托单位及当事人有无需要回避的人员或辅助检查机构。  4、在受理、审查、登记送检材料时,不得轻易委托非鉴定人员办理,严格登记送鉴材料的交接记录,以确保鉴定材料的客观准确性。  5、鉴定室每一名成员都有义务为所鉴案件的客

8、观真实性负责。  6、对于送检文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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