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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7
《宪法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宪法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核法治理念就是贯穿于依法治国全过程的支撑起法治之为法治的根底性法律和精神。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艰难征程中,只有切实坚守并践行“宪法至上,依宪治国”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灵魂,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而使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保持鲜活而永恒的生命力。一、什么是法治理念理念,一般理解为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客观事物的看法、思想,有时也表示表象或客观事物在人的脑海里留下的印象。但本论文中,理念不是指上述一般涵义,而是指最原初的涵义,也就是西语中的理念(idea),从最本源的涵义
2、讲,指的是寻求“变中之不变”,“给不确定者以确定”的意思。在这个原初内涵中,理念具有三个特性:一是特殊性,就是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物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别;二是普遍性,虽然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物的认识不同,但也某些共识;三是发展性,就是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会更加深刻和丰富。法治与理念一样,无论是在东西方都是一个内涵深刻的古老概念。在西方,古希腊圣哲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制定“良法”和“普遍服从良法”这两个概念。到中世纪的时候,出现了“教会就是一个法治国,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要对教会权威进行限制等法治是观念”。英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戴雪提出了“法的统治”,之后约瑟夫又增加
3、了法治的八项规则并对法治内涵作了深刻的论述。根据《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法治植根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社会文明,其含义有五:第一法治是理想性与过程性的统一;第二法治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第三法治是确定性与模糊性的统一,第四,法治是静态性与动态性的统一;第五法治是保护私权利与限制公权力的统一。在中国,有学者发掘其内涵为“法治既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概念,也是一种价值取向明显的意识形态……是一个融汇多重意义的综合观念。”中国政法大学李林教授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由于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因此法治也是就是依据人民意志的统治,即人民的统治。实行“法治”意味着对“人治”的否定。
4、故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的是统治和管理国家的理论、思想价值、意识和学说。我们认为,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找到的治理共同体秩序的最优化工具,其最直白的内涵就是法律是治理共同体最高手段。而法律“位阶性”是现代法律的根本属性,因此法治理念就是指贯穿于法律位阶中的那些支撑起法治之为法治的变中之不变的法律和精神。一个共同体有没有这样的法律和精神,能不能践行这些法律和精神直接反应出该国的现代化水平,也体现出这个国家的文明水平。二、宪法至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核目前,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很多。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提炼和升华,它反映了我国建
5、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和意念,准确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基准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它是指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张居正的这句话可知,法治首先要有良好的法律,其次还要使良法得到真正有效的执行。但是如何才能真正实现良法之治呢?我们认为只有做到“宪法至上,宪法之治”,把宪法这个最根本大法做实做强,做成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本质才能真真实现法治。因为正如《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
6、书》指出,法治是“人们提出的一种应当通过国家宪政安排使之得以实现的政治理想”。中国学者张中秋也提出,没有宪政就没有法治。换言之,“宪法至上,宪法之治”才可真正铸造社会主义法治。(一)法治的生命和活力离不开宪法至上真正单位法律不是命令、规则这些事实的简单汇集,而是内含着源于人内心的执着追求。但是这样的法律是不一定能带来法治的,因为在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社会不但存在这样的法律,而且还存在很多这样的源于内心的法律,但是这种状态下的法律是不可能发展成为真法治的,因为它割断了法律生长为法治的脐带。具体言之,法治是有着特定价值追求的社会组织模式,而非法律、法规的简单累积。这种价值追求使法治充满
7、了生机和活力,而且使“法律由手段上升而为目的,变成一种非人格的至高主宰。它不仅支配着每一个个人,而且统治着整个社会,把全部的社会生活都纳入到一个非人格化的框架中去。”然而,这个非人格化的框架从法治理念的本体论角度看就只能是宪法。世界上公认的最早的成文宪法《美利坚合纵国宪法》就首次表述了“宪法至上原则”。后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在完成“伟大的篡权”的同时,第一次阐明了“宪法至上”的确切涵义。而在1946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宪法至上思想进行过阐述,“中国共产党主张的宪政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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