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入赘婚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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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入赘婚略论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宋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人们对于入赘婚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入赘婚逐渐盛行于宋代社会各个阶层。虽然当时入赘婚仍然受到歧视,赘婿在家庭中的处境也不稳定,但在财产继承权方面已经有法可依了,赘婿的社会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关键词】宋代;入赘婚;身份;财产继承  【】K24【】A【】1004—518X(2012)08—0108—05  “赘婿婚乃母权制时代之产物,盖女性为当时氏族之中心,势必娶其夫于他族,而男子则不得不出嫁于妻家。”自父系氏族时代以来,逐渐确立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婚姻制度,但是赘婿婚历朝

2、历代始终存在。在唐五代以前,无论从国家制度层面还是从民间的普遍态度来看,赘婿都受到贱视,人们甚至一度把赘婿视为贱民。宋代,在民间,入赘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可;在官方,赘婿不再被视为贱民,而是逐渐地被予以承认并在法律上获取一定的保护,这在前代是没有的。  一、宋代入赘婚的盛行  在宋代,入赘婚有两种形式:未婚女子娶夫,其夫曰“赘婿”;寡妇娶夫,其夫曰“接脚夫或接脚婿”。其中,前者为人赘婚的主要形式。  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入赘富裕人家似乎成了穷人的一种选择。这是当时入赘婚的主流。  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崇仪副使郭载上言:“臣前任使剑南,见川、峡富人多招赘婿,与所生子

3、齿。富人死,即分其财,故贫人多舍亲而出赘,其伤风化而益争讼,望禁之。”富人有子而招赘,应该是出于扩大家族势力或者舍不得女儿远嫁的原因,而穷人看中的是富人的财产。这条史料也说明了当时川、峡地区穷人入赘富家现象的盛行,以至于引起了地方官吏的高度关切。下面的史料则说明入赘婚较多地存在于非边远地区甚至是北宋的统治中心地带。据《洛阳搢绅旧闻记》载:“焦生,不知何许人,客于洛阳,久之……有同里民姓刘,家亦丰实,姓刘者忽暴亡,有二女一男,长者才十余岁,刘之妻,以租税且重,会无所依,夫即葬,村人不知礼教,欲纳一人为夫,俚语谓之接脚。村之豪儒,以焦生愧然,命媒氏于刘之妻言之,刘妻知焦生于

4、州县熟,许之,未半岁,纳之为夫。焦久贫悴,一旦得刘之活业,几为富家翁,自以为平生之大遇也。”一方面,“不知礼教”的刘妻居夫丧未满半年就纳焦生为夫,而为刘妻牵线搭桥的却是不可能不知礼教的“村之豪儒”,这说明宋人更加关注现实生活的需要,而不拘泥于所谓的封建礼教。另一方面,焦生客居洛阳,贫困潦倒,经人介绍做了刘家的接脚夫,从此摆脱贫穷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他并没有以此而感到耻辱,反而认为他碰上了好机遇而感到自豪。这反映了宋代妇女有改嫁的自由,也说明了时人对入赘婚普遍的接受性。  南宋时期,算是比较偏远的湖北地区,“鄂俗计利而尚鬼,家贫子壮则出赘,习以当然。有宋一代,穷人人赘富家的

5、现象相当普遍,人们习以为常,有关穷人入赘富家的史料俯拾皆是。离当时政治文化中心较近,且在北宋中后期及南宋时期人才辈出的江西抚州地区,也存在入赘婚现象:“宜黄詹庆者,初业伶伦,深村人也。贫甚,兄嫂稍赡足,不肯相容,乃谋往郡下,其居距城五十里。……自是以技得名,渐亦温饱。取陶氏女为妻,而赘居其家。……驯致富,教子读书,且假儒衣冠,而用子余为字,只家衰矣。”这个叫詹庆的人通过娶富家女,入赘富家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希望自己的子女不要走自己贫穷的老路而接受儒家教育。《梦粱录》叙述了整个南宋时期都城临安的生活状况及其风土民情。其中《婚嫁》篇提到了当时流行的婚帖,“婚宴之礼,先凭

6、媒氏,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以草帖问卜,或祷签,得吉无克,方回草贴。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帖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或入赘,明开,将带金银、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俱列帖子内”。从这条史料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三点:第一,在细帖里,一般要写明此桩婚姻是否入赘婚,还要写明赘婿将来在女方家使用和继承的家产。第二,入赘婚也有一套流行的程序,说明入赘婚在当时已经比较普遍。第三,《梦粱录》为我们展示的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繁荣的城市——南宋都城临安市民阶层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状态,其中就

7、包括婚嫁中的入赘婚,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宋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人们对于入赘婚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入赘婚逐渐盛行于宋代社会各个阶层。虽然当时入赘婚仍然受到歧视,赘婿在家庭中的处境也不稳定,但在财产继承权方面已经有法可依了,赘婿的社会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关键词】宋代;入赘婚;身份;财产继承  【】K24【】A【】1004—518X(2012)08—0108—05  “赘婿婚乃母权制时代之产物,盖女性为当时氏族之中心,势必娶其夫于他族,而男子则不得不出嫁于妻家。”自父系氏族时代以来,逐渐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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