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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7
《罗志军:在镇江市调研卫生工作时的讲话提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江苏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健康江苏建设。一、落实重点领域公开1.深入推进院务公开。以设区市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效率、
2、次均医疗费用、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三级医院14个单病种主要医疗服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及时公开行动计划的实施内容和具体措施,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把院务公开纳入大型医院巡查、医院评审等内容,按照《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开展考核。(医政处、中医医政处、各医疗单位)2.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以推进“三个一”工程为契机,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更新,进一步推进人口健康信息有效利用。利用“互联网+”—
3、6—,完善省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把传统预约渠道与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预约渠道相融合,加强网络号源管理公开工作,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加大促进和规范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力度,建立健全全省医疗健康数据目录体系,制定分类、分级、分域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应用政策规范,在依法做好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前提下,稳步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向社会公开。(规划信息处、统计信息中心)3.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期公布月度及年度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通报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继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4、、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工作动态等内容。(疾控处、应急办)4.推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结果。加强督查,重点检查水质公开情况。(疾控处(爱卫办)、省疾控中心)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适时调整及时公开,以公开推动“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全面实现“三级四同”,进行动态调整,在省政府服务网集中发布,通过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
5、放权效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不见面清单”和“见一次面清单”,年底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不断完善江苏政务服务网功能,年内建成统一的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江苏政务—6—服务网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旗舰店,持续深化网上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办公室、政法处、规划信息处、相关处室)6.在监督检查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检查事项、检查程序及检查总体情况的公开工作,指导各地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开。
6、(监督处)7.积极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积极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集中发布本部门及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包括“三公”经费)。(财务处)8.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主动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文本。简化备案申报材料,方便企业办事。(食品处)9.做好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根据“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了解使用
7、机构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信息。(各相关处室)三、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10.规范公文发布。进一步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形式”审核,对普发性公文,如确定“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布工作,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委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办公室、政法处、相关处室)—6—11.加强政策解读。委负责同志年内对政策解读工作至少进行1次
8、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一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本委政策解读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对省政府出台的涉及卫生计生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原则上都要开展政策解读。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主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各处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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