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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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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大体协[2015]22号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下发的《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浙教体[2013]88号)精神,决定于2015年11月举办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现将竞赛规程(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届田径比赛由浙江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协办、温州大学承办。各高校要本着节俭、安全的原则,以团
2、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认真做好比赛的组队、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以此带动我省高校田径运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竞技水平,为我省承办和参加2017年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奠定良好基础。附件: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规程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2015年4月18日7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温州大学。三、协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四、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在温州大学举行五、参加
3、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六、竞赛项目及分组(一)竞赛项目1.男子(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十项全能。2.女子(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
4、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二)竞赛分组1.甲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乙组: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3.丙组:全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系。4.丁组: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和单考单招在校学习、生活、训练的学生运动员。7七、参赛办法(一)甲、乙、丙、丁组可各报一队男女运动员共18人,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2人。(二)各院校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报一队院校限报教练4人、报二队以上院校限报教练员8人。(三)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同一组
5、别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可兼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八、参赛条件(一)运动员必须是我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留学生等不予报名)。(二)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组别,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其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达到当年本科分数线以上的可报甲组。(三)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持县市级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参赛)。(四)运动员必须在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
6、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浙江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和注册运动员的提交材料:1.高等学校招生办审核录取的花名册(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复印件。2.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复印件。3.注册运动员《浙江省大学生运动员申请注册登记表》。4.运动员本人的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必须与申请注册登记表相同),并在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学校、姓名、组别。九、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则。(二)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设一个赛
7、次;田赛各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设及格赛,录取前12名参加比赛。(三)为了比赛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对部分项目作特殊规定:1.撑杆跳高起跳高度:单项比赛男子2.60米、女子2.00米;全能比赛男子2.20米。72.长距离设关门时间:男子5000米,为20分钟;女子5000米,为25分钟;男子10000米,为45分钟;甲、乙组在比赛中出现到关门时间还不足前八名时,以取足前八名为止;丙、丁组到关门时间还不足前六名时,则名额空缺。(四)比赛器材除撑杆自备外,其它器械由大会提供。(五)比赛在塑胶场地上进行,结
8、构及鞋钉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各队运动员穿统一服装。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注册证和号码布,缺一不得参赛。十、录取名次和记分方法(一)个人名次及计分:1.甲、乙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分计分;丙、丁组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2.甲、乙组报名人数少于8人(队)时,以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丙、丁组报名人数少于6人(队)时,以实际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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