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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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完善我区高层次人才开发总体格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聘专家”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特聘专家岗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从2010年到2020年,力争累计选聘200名左右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治区特聘专家,带动培养10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第三条特聘专家选聘工作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第四条特聘专家制度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

2、小组统一指导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特聘专家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8—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特聘专家岗位设置,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支持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在同一学科或行业领域一般不重复设置特聘专家岗位。第六条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支持设岗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二)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点科研、工程

3、项目,发表和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三)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开展区内外联合研究的条件。第七条特聘专家岗位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每个岗位每轮设置期限为3年。设岗程序为:(一)具备设岗条件的单位,向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特聘专家设岗申请;(二)设岗申请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8—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三)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专

4、家评审委员会,对设岗申报进行集中评审,拟定设岗方案;(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设岗方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特聘专家岗位职责:(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计划,参与全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咨询服务;(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岗位科研团队的科研技术水平;(四)加强本岗位科研团队人才培养,带动设岗单位人才梯队建设;(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九条特聘专家在规定职责范围内,有权决定科

5、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决定科研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采取协议工资制或实行项目工资分配办法—8—,不受设岗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第三章招聘条件和程序第十条特聘专家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聘。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二)具有相当学术造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

6、课题、工程技术项目,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研一线工作;(五)在聘期内,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设岗单位以外选聘的,每年在设岗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第十一条特聘专家聘任程序:(一)申请人按照公布的特聘专家岗位及招聘条件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8—(二)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三)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

7、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拟聘人选方案;(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颁发聘书,设岗单位与受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第四章支持方式第十二条在聘期内,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特聘专家同时享受设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和设岗单位要从科研条件、科研项

8、目、人员聘用等方面支持自治区特聘专家。在聘期内,—8—设岗单位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0万元。第十四条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经与设岗单位协商,其产权收益可适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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