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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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三)Part2:票据以外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四、托收承付6.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7)货款己经支

2、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考题1•单选题】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10年)八.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结算B.收付双方使川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I).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答案】C【解析】选项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当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不付款并非收款人的错,这个措施不是在惩罚收款

3、人,而是一种节省精力的措施)。【考题2•单选题】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口,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己知3月7日、8日、14口和15日为法定休假口。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口期为()◊(2009年)A.3月6円B.3月9円C.3月13日[)•3月16日【答案】D【解析】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

4、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节假円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拨给收款人。在本题中,承付期满的次円(3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闪此,乙公司开户银行叫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3月16日。五、委托收款1.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2.单位和个人凭己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3.付款(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i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2)以单位为付款人①付款人应于接到银行通知的当円书而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円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

5、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②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3)付款人(包括银行和单位)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但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拒绝证明。【考题1•判断题】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于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2013年)【答案】X【解析】(1)委托收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

6、付款人,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而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考题2•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当事人签发委托收款凭证时必须记载的事项的有()。(2014年)A.收款日期B.委托曰期C.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签章D.付款人名称【答案】BCD【解析】当事人签发委托收款凭证时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名称;(4)收款人名称;(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7、;(6)委托日期;(7)收款人签章。收款人名称汇款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附寄单证张数合同号码、名称六、国内信用证i⑦付款赎单交③通知单①申请申请人受益人(买方)(卖方)开证行⑤议付议付行(受益人开户行〉⑥寄单索偿⑧付款1.性质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甲.信用证。【解释1】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解释2】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2.适用范围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

8、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3.保证金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4.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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