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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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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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篇一:法院认定《购房意向书》不是合同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  法院认定《购房意向书》不是合同  【基本案情】  为了让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单亲妈妈刘雯雯决定将自己居住的房子换置成学区房。为此,刘雯雯将自己换房事宜交给某中介公司全权处理。刘雯雯明确表示,现在房地产市场十分不稳定,自己换房的希望都系于居住的这套房产上,所以中介卖出房后才可以帮自己物色学区房。XX年底,刘雯雯看中了李琦名下的一套学区房,为此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购房合同》。为

2、了筹集房款,刘雯雯在三天后与李松签订了《购房合同意向书》,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了李松。后来,刘雯雯觉得自己房屋卖的过于仓促导致价格偏低,要求李松捆绑购买自己的地下室,遭到了李松拒绝。  在双方对峙过程中,李松又在中介介绍下看中了别处房子,后干脆拒绝购买刘雯雯的房子。由于没有卖出房子,刘雯雯无力履行与李琦的购房合同,李琦诉至法院要求刘雯雯支付违约金四万元。而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刘雯雯将李松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自己违约金。  【案例分析】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

3、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于改善自己的居住状况、帮助子女享受更好教育等原因,换房已经成了重要的购房推动力量。本案正是在换房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类纠纷。案中女主人公在换房的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但是其法律效力确实完全不同的。与李琦签订的《房屋买卖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双方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主张违约金。而与李松签订的《购房合同意向书》仅是一种要约邀请形式,双方达成的仅是达成了购房意向。不履行这份《意向书》不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二手房中介买卖

4、行业中,签订《意向书》比较常见,中介单位表示,此类《意向书》签订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同买主重复看房而在单位内部产生纠纷。签订《意向书》后中介会收取少量意向金并排斥其它中介带客户来看房。所以《意向书》仅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了初步意向,对房屋的面积、房价款及付款方式期限等具体的交易条件还没有明确,不具有一般合同成立应当具有的主要条款。最终,刘雯雯因没有履行与李琦的《购房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松没有履行与自己的《购房意向书》则不需要承担违约后果。篇二: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透视“购房意向书”  从意向书中每平米房价暂定2300元到换合同文本时的销售定价每平米3700元谈起紧紧围

5、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乐随发布时间:XX-08-0913:37:48一方说:开发商不按意向书约定事项签约而乱涨价,违背诚信,实属欺诈一方说:  “意向书”不是合同,价格意向没有法律约束力,最多支付违约金解除协议孰是孰非?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和处理这类商品房“意向书”纠纷案?这在当前显  得尤为重要??  近期来,大量订房户通过来访或电话形式咨询“购房意向书”的性质与效

6、力,及其起诉  手续等有关问题,这是源于开发商背弃意向书的约定单方涨价行为引起的系列类案。有的从  约定每平米房价2300元到换签统一制式合同时涨价为3700元,有的从暂定每平米房价3500  元到换签统一制式合同时涨价为5200元不等。这些不认可意向书价格的情况大约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情况是意向书中双方将房屋价格已经明确约定;第二种情况是在意向书中双方对价格  作了相对约定,以“暂定价”的形式出现;第三种情况是双方约定按物价局核准价为准,而  如今该类商品房又不在物价部门核价职能范围。由于这类系列案牵连面广,各个法院或法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

7、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之间对同类案件的认识差异又较大,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同案异判时有出现,影响司法审判的严肃性。为此,笔者觉得这类意向书纠纷案有以下几个问题  值得慎重把握和探讨。  一、“意向书”的二重性关于购房意向书的性质到底是“预约合同”还是“购房合同”及其效力如何,不可一概  而论。从“意向书”名称上看,应当仅仅是对双方在未来条件成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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