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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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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日韩发达国家稻米安全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稻米的要求,不仅限于数量上的满足,更开始追求质量安全上的保障。近几年,国内发生的毒大米、陈化粮以及香精米等事件使人们开始关注稻米质量安全问题。稻米质量安全作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政府对其重视度越来越高,不同国家根据不同需要,分别制定并实施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稻米质量安全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稻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经验,能极大地促进中国稻米质量安全管理政策的改革和发展,对提高稻米的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
2、、美国稻米质量安全管理政策 1.法律、法规建设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来确保美国农产品供给的质量安全。美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联邦法律共有35部,而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有7部,其中涉及稻米质量安全的法律分别为1906年颁布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1907年颁布的《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公众健康服务法》和2002年颁布的《公众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PH-SA,也被简称为《反恐法》).其中,《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是美国关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的基本法,它
3、主要调整在美国营销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安全和卫生以及正确标识。《食品质量保护法》主要对使用农药数量、种类及食品中的农药残留进行相关法律规定。《公众健康服务法》主要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生物制品管理的法律规定。《反恐法》是着眼于防范恐怖袭击和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经过1910年和1938年反复修改后,1947年颁布了《联邦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法》,随后又于1972年颁布了《联邦环境农药控制法》来控制农药使用量与使用品种。① 2.标准体系 美国稻米有其专门的生产标准,不仅规定了杀虫剂、除草剂等农
4、药的残留标准,还规定了发霉、发酸以及气味等方面的定性卫生标准。但目前尚未对重金属残留标准进行定性规定。美国水稻生产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远离工业污染的清洁的空气、纯净的天然水种植出的水稻几乎没有污染。 3.检测、监管体制 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局AMS、农业研究局ARS)、食品药品管理局、环境保护署等。但是,每个部门的职权都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地界定,其最大特点是从农田到餐桌按不同行业实行从上至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监管方式。植物类农产品(如稻米)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监管主要由
5、联邦政府农业部依法执行。美国联邦政府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通常不涉及上下级关系,两者只在质量安全信息方面有相应的沟通。但上述每个机构在地方都设有相应的派出机构,从而进行效率很高的深入式执法监管。 4.认证体系 从19世纪初的种子认证开始,美国经过100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种类齐全、功能及定位明确的完整、健全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市场行为的规范、环境保护和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美国有十几种与农产品相关的认证种类,按照其执行标准大致可分
6、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大类。①美国政府为满足各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进行强制性认证。其中,涉及稻米质量安全的强制性认证中有GMP、HACCP、GAP.GMP是保证食品高度安全性的完整、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它包含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卫生条件和规范操作流程。HACCP是在美国Pillsbury公司与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美国陆军Natick实验室、美国太空实验室计划组的合作和参与下发起的一个以预防食品污染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的保证体系。GAP是针对水稻的生产、加工和
7、包装,不仅限于农场,而且包含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稻米链条的所有步骤,进行常见微生物危害的控制。除此之外,涉及稻米质量安全认证的还有自愿性认证的有机食品认证、公平贸易认证等。有机稻米认证要求必须根据美国农业部制定的有机稻米生产标准和规范生产或加工,所有标示为有机食品的稻米必须来自通过相关认证的农场或加工厂。公平贸易认证是由国际公平贸易标识组织推出的,该产品的种植与收成都要符合国际公平贸易标签组织所规范的公平贸易认证标准。 二、日本稻米质量安全管理政策 1.法律、法规建设 日本稻米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基于稻米消费者至上
8、的原则,采用严格的科学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并全程管理农场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启动稻米产地标识制度而达到稻米质量可追溯性,经过不断强化修正,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范性体系。1948年12月,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并实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及其添加剂、器具及包装容器、食品标签及广告、食品监管及指导计划、登记注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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