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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查找日本法学论文资料篇一:法学论文完全资料 第一章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 1 20世纪50年代末、60 年代 2 教育法学的社会性是指教育法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应用性。 34、全球范围内,教育法学的研究以德国、美国和日本为强。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17 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 5 6、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起点,是 师范院校陆续开设的教育法学课程。 7、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已有20余年时间。 8、研究教育法学的意义:健全教育法制的需要;加强教育行政的需要;完善教育法学的需要;全面依法治教的需 要。 9、 ; 第二章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司法、守法等各个阶段的法治运作过程,体现了依法治教、法制教育的法治精神和原则。 3、论述:国外教育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教育法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特征:一类是具有纵向隶属性质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关系。 3 4关系,这是教育法调整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5 6 的权利义务关系。 7 成和实现的特征。 9、制定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法律解释,特别行政区的教育法规、国际条约2、非制定法:判例法、学理。 10 、教育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整体,即教育法的内部结构和效力层次。 11、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法律传统,目前我国教育法律体系还是属于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体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2、我们认为,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但这种独立性又是相对的,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即教育行政法。 第四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1 法的活动。(判) 2 3 4 5 的活动。 6 7 。广义而言,教育执法指所有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施教育法的活动;狭义而言,教育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教育管理职权实施教育法的活动。狭义教育执法即教育行政执法。 8、教育执法的原则:合法性、越权无效、应急性、合理性。 9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0、教育法律监督的要素:1.主体:法律监督行为的实施者,即依法享有法律监督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 2.客体:教育法律监督的对象,就是教育法律监督主体行使监督权的范围;3.内容:同教育法律的涵盖面相适应,涉及教育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 11、国家教育机关的教育法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1、教育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包括两方面:一是教育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必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二是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3、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1.有损害事实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法3.行为人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 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给在校学生带来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事故。 5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主体的特定性和多样性。特定性是指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损害的主体只能是在高校学习、生活的在校学生,即取得国民教育体系内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籍的在读学生。多样性是指高校学生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2)损害地点、时间是特定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高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3)与中等教育学校和初等教育学校相比,高校对在校大学生不具有民法规定的监护责任。 6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使自己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7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 此,教育法又在一定意义上被称为“教育基本法”。是我国教育事业的根本大法。 3、《教育法》不仅具有国家基本法律地位,而且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教育“宪法”的地位。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以《教育法》为主体构建而成。 4、教育法的特点: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5、教育法颁布实施的意义:《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为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国家教育权和公民受教育权的统一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总结和巩固我国教育改革的成果和经验,解决现存问题和困难提供了法律依据。 6 (1)以马、毛、邓为指导(2)必须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 )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7、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目的: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途径: 教育必须和生产劳动相结合。 8 9 10、XX.9.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规定不收学杂费。 11 12、国家举办学校的教育经费实施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体制,并逐步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3、我国教育法还就农村教育费附加、勤工俭学、校办产业、集资办学等事宜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以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其他渠道的畅通。 14、社会力量办学是对国家办学的补充,其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15、受教育者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获得奖、贷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申诉和起诉的权利;其他法定的权利。 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诠释 1、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始于 2 。 3 (1)高等教育的法律形态高等教育分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从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从教育形式上分为全日制教育非全日制教育。高等学校可以分为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2)高等教育的学业制度入学条件(本科、研究生、博士);修业年限(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学业标准(专、本、硕、博);证书制度(学历教育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非学历教育颁发结业证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3)高等教育的学位制度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表明获得着所达到的学术水平。我国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4)自学考试制度是指考生自学高等教育层次的课程,参加国家统一的专门考试,考试合格,达到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的学业标准,国家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的高等教育制度。 ( 5)继续教育制度继续教育专指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再教育。 41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5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正式确立的学校的法人地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 7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8、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9、高等学校的校长(院长)是高等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也是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外代表高等学校进行各种民事、诉讼活动。 10合法权益。 1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学历,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12、高校教师聘任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教师管理制度,是高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确认教师的职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教师任用制度。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是目前高校人事改革的核心,也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聘任原则:平等、自愿、合法。 13、我国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状况,“一主三辅”机制,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学校校办产业、社会集资和学生缴费三方面为辅。 第八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诠释 1、《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 施。 2、教师节1985年确立,今年是第26个教师节。 3 4、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法定条件和权利。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5、教师的权利指教师依照教育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 6、教师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7、教师资格构成要件包括国籍、品德、学历、业务和认定五方面,缺一不可。 8、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德、能、勤、绩 第九章教师职业道德综述 1、“道德”二字合用,始于荀子《劝学》。 2 3、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本质起决定性作用。 4、道德特殊的规范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非制度化、非强制化、内化。 5、道德的特点:规范性、多层次性、社会性、稳定性。 6、道德的社会作用表现为两种独立的观点:“道德决定论”也叫“道德万能论”,过分夸大,认为道德决定一切决定整个社会发展;“道德无用论”也叫“非道德主义”。 7、劳动是道德产生的根源。社会分工是道德形成的关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8、道德发展的规律:社会经济关系决定道德的发展;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不断进步的;道德是在批判继承中发展的。 9、职业道德特征:内容表达上带有强烈的职业特征;表达方式上更具体灵活多样;主要用来约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成熟性。 10、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调动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和和谐社会的建设。篇二:写论文时,如何查找外国文献 NO.1中科院大博士是如何进行文献检索和阅读的(好习惯受益终生) 1.如何进行文献检索 我是学自然科学的,平时确实需要不少外文文献,对于自然科学来讲英文文献检索首推Elsevier,Springer等。虽然这些数据库里面文献已经不算少了。但是有时还会碰到查不到的文献,而这些文献的数据库我们所在研究所或大学又没有买,怎么办?我基本通过以下向个途径来得到文献。 1.首先在Google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术搜索里进行搜索,里面一般会搜出来你要找的文献,在Google学术搜索里通常情况会出现“每组几个”等字样,然后进入后,分别点击,里面的其中一个就有可能会下到全文,当然这只是碰运气,不是万能的,因为我常常碰到这种情况,所以也算是得到全文文献的一条途径吧。可以试一下。同时,大家有没有发现,从Google学术搜索中,还可以得到一些信息,Google学术搜索中会显示出你搜索文章的引用次数,不过这个引用次数不准确,但是从侧面反应了这篇文章的质量,经典文章的引用次数绝对很高的.同时如果你用作者进行搜索时,会按引用次数出现他写的全部的文章,就可以知道作者的哪些文章比较经典,在没有太多时间的情况下,就可以只看经典的. 2.如果上面的方法找不到全文,就把文章作者的名字或者文章的title在Google里搜索(不是Google学术搜索),用作者的名字来搜索,是因为我发现很多国外作者都喜欢把文章的全文(PDF)直接挂在网上,一般情况下他们会把自己的文章挂在自己的个人主页(home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page)上,这样可能也是为了让别的研究者更加了解自己的学术领域,顺便推销自己吧。这样你就有可能下到你想要的文献的全文了。甚至可以下到那个作者相近的内容的其它文章。如果文献是由多个作者写的,第一作者查不到个人主页,就接上面的方法查第二作者,以此类推。用文章的title来搜索,是因为在国外有的网站上,例如有的国外大学的图书馆可能会把本校一年或近几年的学术成果的Publication的PDF全文献挂在网上,或者在这个大学的ftp上也有可能会有这样类似的全文.这样就很可能会免费下到你想要的全文了. 3.如果上面两个方法都没有查到你要的文献,那你就直接写邮件向作者要。一般情况下作者都喜欢把自己的文献给别人,因为他把这些文献给别人,也相当于在传播他自己的学术思想。下面是本人向老外作者要文献的一个常用的模板: DearProfessor××× Iamin×××Instituteof×××,ChineseAcademyofSciences.Iamwritingtorequestyourassistance.Isearchoneofyourpapers: 。。。。。。。。。。。。。。。。。(你的文献题目) butIcannotreadfull-textcontent,wouldyoumindsendingyourpapersbyE-mail?Thankyouforyourassistance.Bestwishes!(orbestregards) ××× 本人的经验是讲英语的国家的作者给文章的机率会大,一般你要就会给,其它不讲英语的国家,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作者可能不会给。出于礼貌,如果你要的文献作者E-mail给你了,千万别忘记回信致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4.最后一种方法其实大家都熟悉,就是发贴在小木虫上求助。我还用另一种方法,就是直接让我所在的研究所图书馆的管理员帮我从外面的图书馆文献传递。不过有的文献可能是要钱的。一页0.3元,由于我们看文献的钱都是由课题出,所以也就不太考虑钱的问题了。 2.如何快速而准确地获得最新的科研信息. 如何快速准确地从浩如烟海的信息海洋中获取所需的信息,并学会分析、利用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人们立足于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技能.提高自己在当今复杂的信息世界中准确、快速地获取信息的能力,对我们科研人员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时时刻刻了解最新的科研成果,最主要的途径还是要了解最新的科研文献,但是对于我们常用的数据库,我们又不可能每天都去访问一次数据库来查看是否有最新的文献出来,而对于许多国外的数据库.文章的出版效率非常高,有的是每周出几篇新的文章,有的是每半月出一次,还有一月出一次的,所以大家发现很难有精力保持每天都去浏览数据库.但是大家有没有发现,国外的数据库有个很好的服务功能就是如果你在其数据库的网站上注册了邮箱,数据库就会自动在每期有新的文章出来时把文章的内容及链接发到你的邮箱里,直接通知你.这样就对我们获取到最新的信息提供了 方便.以Elsevier为例,在数据库网站上有"Alerts"点点击进入,要求你输入"User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Name"和"Password",这是对已经注册了邮箱的人进行的.如果你还没有注册,同样会看到右边有一行英语"Ifnot,RegisterNow.It'sFREEandallowsyouto"这时点击右边的"RegisterNow",就可以进入进行注册,选择你要求的期刊以及你所研究的领域等等,当然还要填好你接受邮件的邮箱,注册成功后,以后就可以收到最新的文献了,同时你可以随时修改你的接受邮件的邮箱.不仅是象Elsevier这样的数据库有这个功能.几呼所有的外文数据库都有"Email-Alert"这一功能.大家可以试试. 3.如何进行文献阅读 其实做科研,不看文献要做好科研,可以说一点可能都没有。只有广看论文,深入学习,才能厚积薄发,写出响当当的文章出来。读文献一定不要心浮气躁,或者就是想着混个毕业。相反我们要沉下心来,大量阅读文献,在读的过程中有的文献看懂了,但是看不懂的文献也可能会居多。看懂的认真学习借鉴,看不懂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探索,实在不行就暂时放下,过一段时间,随着知识和能力的提高慢慢也就弄明白了一些。即使还是看不懂,但是心里知道有那么回事,为将来的继续深造做了铺垫。另外千万不要只是为看文献而看文献,我们看的目的是为了能为我们自己的科研所用,所以看的过程中一定要和你自己的数据相结合,当看完一篇文献后,要好好总结,如果用自己的数据,又该怎么样解释。还有一些牛刊物上的文章,不但要学习文章里面的知识,还要学习牛人写文章的文风。好的文章肯定会有好的文风,这些都是我们将来写文章要学习的。 另外相信很多搞科研的同行会有个感觉,就是看过的文献,如果只是做做标记,划下划线,还是很容易忘记,过段时间要查询起来也费事。尤其是看过的文献有几百,上千篇时,虽然可以归类整理,但效果还是不好。 我建议大家边看一篇文献时,边打开word文档,边整理文章出彩和重要的部分,然后复制过去,标上文献的标题和作者等相关信息,把每一类文献归为一组。方法操作简单,将来要查询和反复的时候会有很大帮助,尤其在写文章时,相关文献及其亮点都一目了然。这个方法积累久了,对提升写作和阅读都有很大帮助,除了这样,我还有时把一些很经典的段落或都语句翻译成中文,专门整理在一个本本上,这样不但在以后写文章时直接拿出来看,省 事省时间,还能锤炼英汉互译的能力,很有利于以后你和老外交流时的口语表达。 最后,请大家始终记住,我们查文献都是为了科研,千万不要只查不看,费了那么大劲查到了就一定要看完.就算是你大概的看了一下也是有用的.同样对科学问题要辩证的看待,文献上别人的观点也只是一家之言,而且不要迷信权威.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本身是人类的一种实践。科学研究是一个思考过程。科学行动则是推行某种思考过程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检验这些思考过程的有效性,进而修正和改善这些思考过程,以期达到最高的认识。像一切科学实践一样,科学的判断力取决于个人的经验、信仰和情绪。我们中间的许多人,或者说我们全体,在我们的专业经历中,都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科学工作者应当有虚怀若谷的精神,敢于摒弃先入之见,敢于摆脱对错误思想感情上的依附.NO.2 这是一位出国留学博士生的学习体会,放到师生互动栏目里与大家交流、分享。 这是我受网上一篇文章的启发并结合我们专业的特点,写的一点个人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要在高起点上开展学术研究,阅读英文原文是不可或缺的环节。英文文献阅读的重要性不需赘述,国内多数理工科院校的研究已经实现了和国际的接轨,管理和经济学科相对滞后,但是部分团队已经走在前列。 中文文献看多了之后就会发现很多内容似曾相识,英文文献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方面更胜一筹。阅读英文文献的目的不是为了论文增加几个参考文献而看上去好看,当然国内有些人是这么做的,更有甚者为了增加英文参考文献而引用二手或者三手文献,在转引过程中漏洞百出。广泛阅读英文文献是提高综合能力及水平,优化知识结构,转换思维方式,拓展研究视野的必由之路,当然最重要的是将国际先进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英文原文读不懂怎么办? 其实我以前也根本没读过原文,也看不懂。这儿有个好办法:找一本中文经典的书籍,仅看某一节你感兴趣或与你相关的内容,然后先找一两篇英文的综述(review)认真阅读一下,不会的单词可用金山词霸查一查,也许你读第一篇文章需要花两天,你过两天再读第2遍时, 你也许只要一天;然后你再读第2篇时也许你只要半天!然后你一定会真正发现读英文文献的快感!(引用部分) 我和这位作者有相同的体会,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可能有些困难,当你经过一个时期的训练之后,就会很快进入状态,并且感觉受益良多。 (2)我们需要阅读什么样的文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虽然英文文献总体上水平比较高,但并不是所有的文献都值得阅读,阅读文献的前提是能够检索到对你有价值的文献。第一步知道如何检索文献,现在学校的英文数据库平台很多,可以尝试检索和合理利用。当然机器检索不能完全找到和主题相关的文章,需要扩大检索范围,然后认真阅读摘要,筛选和自己工作相关的文献。第二步知道如何确定文章的价值,这和中文文献阅读具有相似之处,首先是重要期刊的文章,其次是著名学者的文章。例如在国家创新体系领域,LundvallFreemanNalsonOECDPorter等这些重要的作者和机构的文献是必读的,不仅要精读他们的经典文献,而且要追踪其最新研究成果,包括工作论文、讨论稿等。通过对重要作者的研究和经典文献的阅读能给你打开一扇门,让你进入一个由核心作者、相关作者、主要期刊和主要研究机构形成的学术网络。 (3)阅读英文文献需要持之以恒 英文文献的阅读需要持之以恒。不只是为了写文章或者做项目才去检索和阅读文献,而是需要贯穿于研究生学习的全过程。这是选题和把握前沿领域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英文阅读能力。当然,文献阅读的效果不会在短期内显现出来,不能说读了几篇英文文献就怎么样,但是当你把英文文献作为主要阅读对象时,可能会渐渐发生变化。 有些中文文献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数据可靠性差、观点(判断)不可检验;方法运用存在缺陷;文献综述不全面等。对于多数社会科学而言我们最终还是要研究中国问题,中文文献是入门的基础,国内重要期刊的文章仍然需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NO.3 少读中文文献,多读外文文献 [b][color=Blue][size=4]国内文献普遍质量不怎么高,这不是媚外,是事实。我奉劝大家尽量少查中文数据库、尽最大可能读英文文献,提高综合能力及水平。篇三:法学论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浅谈环境犯罪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XX02511043张志刚指导教师:杨垠红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速增长,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解决环境持续恶化和环境犯罪问题必须有法治作为保障,特别是刑法作为后盾,否则很难有效惩治环境犯罪行为。1997年《刑法》的修改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使我国环境刑法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环境刑事立法理念存在问题、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保护范围狭窄、环境犯罪构成要件规定模糊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环境犯罪的惩治效果。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势在必行。本文从环境犯罪基本理论入手,详细的论述了环境犯罪的概念、环境犯罪的分类以及环境犯罪的特点,并指出了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环境犯罪立法缺陷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环境犯罪;环境刑法;环境刑事立法 一、绪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环境是我们生活的大空间,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生活、生产。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一定的环境代价,但这个代价应在生态环境可以承载的范围内,否则从长远来看则会抑制经济的发展。人类的活动己经给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目前,全世界大约有XX万公顷的土地被严重侵蚀而不能再耕种或放牧,损失的地球表面土地为230亿吨到260亿吨。人类每年向大气层排放二氧化硫大约1亿吨,科学家预测,酸雨问题可能是未来几十年影响全球生态系统的最严重的环境污染危机2。此外,据权威的IPCC组织的报告指出,在21世纪,全球变暖将比20世纪更为严重。根据预测,到20_50年,地球表面平均温度将比现在升高2.50C,在未来100年内,地球表面平均温度将可能上升5.80C3,如人类还不及时采取措施,则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人类在追逐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只看到环境资源能带来的经济价值,却忽视这一过程产生的不良影响。 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环境状况的恶化,人们的环保意识觉醒,对环境状况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但在人类反对环境犯罪的斗争中,首先认识到的是某种自然环境被破坏之后对人类生命、健康利益的直接危害,而忽视了是自身的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改变从而最终给人类带来不利影响。环境问题的根源未被清晰认识,生态环境的独立价值未被高度重视,则环境犯罪仍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环境问题是全球普遍性问题,应当引起各国的共同关注,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蓬勃发展的大国,环境污染、环境破坏问题也非常严峻,要做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我们及时转变发展观念,汲取“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在法律中突显环境利益的独立价值,并综合运用多种防控措施解决环境犯罪问题。在不断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环境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安危,更关系到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并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深远影响。 二、环境犯罪概述 (一)环境犯罪的概念 在立法上,两大法系国家在对环境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时存在着差异,英美国家注重环境犯罪概念的适用性,不要求环境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情节,而日本、德国对环境犯罪概念的界定上有“量”的限制,仅将严重的危害环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没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行为不视为犯罪。而我国在对环境犯罪的概念的界定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1.犯罪主体不明确。在前两种概念的界定中没有明确指出犯罪主体。2.是否惩治危险犯不明确。第一种概念的界定没有涉及危险犯的惩治,第二、三种概念的界定仅限于惩治结果犯,第四种概念的界定既处罚结果犯也惩罚危险犯。3.对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要求不一致。第一种定义只要求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第二种定义要求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或过失,第三、四种定义要求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或无过失。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笔者认为,不论是与生态环境观相违背,或是以人类利益为重心,还是以强调现实危害作为认定依据,均存在不妥之处。首先,在环境犯罪概念的界定上首先要体现生态环境观,以生态保护为宗旨,强调人与自然地和谐相处,人只能作为生态环境的一个元素参与进来。其次,环境犯罪的概念要包括环境犯罪的各方面要素,包括环境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及客观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环境犯罪的特征。基于此,笔者认为环境犯罪的概念应为:自然人或者单位(包括国家)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或足以造成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环境犯罪的特点 1、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环境犯罪具有行政犯罪的特征,不同于自然犯罪,环境犯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和命令具有依附性,它需要全部或部分取决于行政法中的相关规定,它以违背相关安全标准、安全要求或者未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为前提。不少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按环境行政法规进行填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环境犯罪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在环境犯罪中,行为人的行为先作用于环境,再由环境这个载体作用于受害人,从表面看来,受害人并没有直接受到行为人的侵害,但是正是由于犯罪行为与环境损害的关联性,使环境犯罪的影响得以显现。同时,环境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不能很快的使环境的危害结果显现出来,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发现,所以在对环境犯罪进行处罚时有时候不能及时抓住时机,进而在对环境的保护和重整上延误时机。 3、环境犯罪原因的多重性和判定的复杂性。环境犯罪作为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副产品,其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说对经济利益的极端追求、环保意识淡薄、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作祟、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等,但这些原因相对于导致环境污染的原因要简单的多,大多数环境污染不是由一种物质或一个犯罪主体造成的,而是由多种物质,多个犯罪主体的不当排放行为经过物理或化学作用而造成的。不仅在追究环境犯罪过程中难以寻找原因,同时在对环境犯罪进行取证时愈发复杂和困难。 4、环境犯罪具有跨区域性。众所周知,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大气、水体等各种自然资源共享,环境犯罪的后果相对于其他犯罪来说更具有严重的国际危害性。它直接威胁着整个人类和自然界的生存,具有跨区域乃至跨国界的影响,一旦环境犯罪不能及时发现和得到有效的制止,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 三、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体例上的纰漏,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1979年《刑法》对环境犯罪的规定采用了类推的模式,而1997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刑法》摒弃了这种做法,在刑法典中设专节规定环境犯罪,增强了环境刑法的系统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保持我国刑事法制的统一和稳定,但它却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适应我国制裁环境犯罪的现实需要,仍存在不易克服的弊端。虽然以专节形式设置了环境犯罪,但是却将其置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而不是单独作为一章来规定,这就将环境犯罪等同于一般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不能体现出环境犯罪的本质特征和严重危害性,没有正确地认识到环境犯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不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另 外,在具体罪名的设立上,罪状描述不够确切,用语模糊,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界定不明确,很多条文都用“后果严重”、“数量较大”等类似的字眼来表述该种环境犯罪的情节和后果,一旦遇到具体案情时就会缺少参照标准,给适用带来不少难题,可操作性一度受到质疑。新《刑法》修订前,在关于环境问题的立法体系中,行政管制占据绝对重要的地位,许多与环境有关的刑罚内容都规定在相关的行政处罚之中,环境犯罪的成立要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提条件,这就使得刑法完全成为一种行政的工具,一种从属于环境行政法的附属性刑法。这种行政从属性是指:依据环境刑法条文规定,其可罚性的依赖性,取决于环境行政法或基于该法所发布的行政处分而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也就是说行为人构成环境犯罪须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提,行政违法性的程度往往是界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三百三十九条、三百四十条及三百四十二条中出现的“违反国家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等字眼都表现出了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甚至有些环境犯罪的构成则要通过相关法律解释才能认定,如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涉及到的相关术语,均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出界定。目前,环境刑法的此种行政从属性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概念上的行政从属性,即环境刑法条款所涉及的专业性概念需以环境行政法为依据界定,如对固体废物、禁渔期、禁渔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有关专业术语的解释。另一方面表现为行为方式上的行政从属性,即环境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及程度应依环境行政法的标准来界定,如《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各种废物”,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规,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这些“排放、倾倒、处置、开采”等具体行为方式均需依相关行政法的标准来界定。对于刑法来说,在形式上的法律依据和实体上的法律依据之间便产生了一种难以容忍的冲突,环境行政法的执行效能直接影响刑罚的适用,也常常阻碍环境刑法的刑罚功能。 (二)环境犯罪客体界定不准确,保护范围过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这是承袭传统立法模式的结果,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是在环境犯罪侵害客体定性上的不足。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环境犯罪尚不是一类独立的犯罪,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环境犯罪侵害的只是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而非国家、社会和公民的环境利益。反观《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所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会发现,其中大部分罪状都不符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说,环境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并非是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和社会管理秩序,其客体范围远远超出国家管理制度的范围。环境犯罪在本质上侵害了全社会、全人类的环境利益,不仅直接侵害了生态环境的平衡,而且更危害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为例,刑法典规定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实际上其直接侵害的是国家、社会和个人享有良好的大气、水体、土地的权利,远非环境保护制度所能涵盖,所以,对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尚待商榷和完善。另一方面是环境犯罪保护范围的狭窄。新《刑法》共设立了14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个环境犯罪罪名,保护对象包括大气、水体、土地、动植物,矿藏等,基本囊括了社会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环境要素,实践也证明这些规定是必要的,也起到了很好的环保效果。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环境难题,如噪声污染、破坏草原、破坏自然保护区、非法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或者地面沉降、非法引进境外生物导致生态破坏、非法研制、释放有害人类的转基因生物等,这些都不在现行《刑法》的规定范围之内,法典中没有一一对应的规定,即使有规定也是欠全面的,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盲区,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对这些犯罪行为无从查处,这对保护环境、打击犯罪是极为不利的。 (三)欠缺对危险犯的规定 现行《刑法》规定的环境犯罪都要以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刑罚只用来惩罚那些破坏环境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为例:“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定在立法之初是具有合理性的,正如有学者所讲:“在社会生活中,事无巨细,都动用刑事司法力量,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效果必定不好。”着重以打击结果犯为主,可以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去打击严重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司法效益。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学者们也发现,单纯的打击结果犯根本达不到惩罚和预防相结合的刑事立法目的。因为,环境犯罪一般都具有长时间的持续性,其危害后果更是要经过一个长期的潜伏期才能呈现出来,而且,危害后果一旦发生不仅会对人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害,极有可能会造成诸如某些物种的灭绝、地下水被污染等不可逆转的恶果。此时刑罚才介入惩处为时已晚,完全有悖于环境刑法以预防为主的立法原则,重蹈了“亡羊补牢”的覆辙,大大减弱了刑法预防环境犯罪的作用。 (四)环境犯罪归责原则欠合理,没有引进严格责任原则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严格责任产生于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且存在于其刑事司法中,大陆法系刑法则不承认严格责任,其基本含义是:行为人如果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处于法律规定的状态中,或导致了法律否定的后果,司法机关无需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是否存在过错,即可推定其存在过错而要求其负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具体到环境犯罪中,我国环境刑法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对环境犯罪主观方面的规定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犯罪中。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严格责任普遍持批判态度,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追究严格责任的情形。受传统刑事犯罪理论束缚,刑事立法者仍认为任何犯罪的成立都要以罪过的存在为构成要件,无罪过即无责任,因此不适用严格责任。虽然这种做法可以尽可能的将刑罚的适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内,避免企业为诉讼所累,不增加国家的无谓的负担。 但是,环境犯罪侵害客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典型的公害性犯罪,司法机关要证明行为主体的主观过错是极其困难的,如若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有罪过就无法处以刑罚,只能施以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不足以严格控制空前加剧的危害环境犯罪,不利于保护环境资源。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在未来的环境刑事立法中适当引入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预防环境犯罪的发生。当然,在实行严格责任的同时,必须明确严格责任只能适用于从事危险行业的某些企业,并非毫无分别的广泛适用,而且要与意外事件相区分,不可教条适用。 四、环境犯罪立法缺陷的解决对策 (一)立法体例的独立 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宜采用特别立法模式,应当在1997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刑法》中设专节规定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以专章的形式加以规定会更为理想。具体讲,就是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独立出来,独立成章置于刑法分则之中,至于其位置可以安排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之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之前。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环境犯罪立法必须从环境犯罪本身的特点和刑罚目的双重角度来考虑实际的立法模式。所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该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和社会管理秩序。环境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虽然其与常见的犯罪具有相似或交叉之处,但更多的还是个性与差异。环境犯罪具有隐蔽性、长期性、灾难性等特点,不仅会危害当代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甚至会危害到子孙后代的利益,影响到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环境犯罪一旦发生,往往具有难以预料的后果,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因而应当将环境犯罪独立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独立成章,这样可以突出它在刑法典中的地位,从而加大对该种犯罪的惩罚力度,也有利于保证刑法典的完整性。另外,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出发,吸收国外惩治环境犯罪的立法经验,以及从我国惩治环境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环境犯罪也应作为一大类罪,单列一章。 (二)犯罪客体的重新界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我国现行《刑法》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纳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实际上降低了国家惩治环境犯罪的价值和地位,国家是为了维护管理制序,还是为了人类的生存才制裁环境犯罪的呢?笔者认为,后者应当是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初衷。因此,有必要将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为环境权,其内涵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这体现了刑法对权利的保障,反映了公民本位思想及现代政治文明的价值追求。正如有学者所言:“环境权是规定或隐含在环境法律规范中,实现于环境法律关系中的,环境法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所以,环境权作为法益范畴的一种权利,成为环境犯罪的客体在法律上得以认定,符合国际上的广泛认同。 (三)危险犯的增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环境犯罪立法的自身特点,借鉴国外惩治环境犯罪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环境犯罪的现状,在今后的环境犯罪立法中应当增设危险犯的规定,对某些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不必将发生实害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只要客观上造成或形成了环境被污染或破坏的危险,就应当认定其已构成犯罪既遂,如果己经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应当按照结果加重犯处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惩治危险犯的先期屏障作用,以强化环境刑法的功效。在学术界对于环境犯罪中是否规定危险犯主要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肯定说,该说认为:“环境犯罪作为一类足以对人类和社会产生现实或潜在甚至长期重大影响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决不亚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所以就有必要惩罚环境危险行为,而不必等到危害结果现实发生。”而否定说认为:“污染环境犯罪在客观上必须有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结果,是给人民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造成重(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小草范文网:如何查找日本法学论文资料)大损失的行为。” (四)严格责任的确定 在环境刑事立法中适用严格责任是实属必要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我国民法中已有严格责任适用的先例。环境刑法中吸收严格责任可以对那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但表面上合法的行为给予一定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对那些污染环境的行为起到警戒的作用,甚至使一些行为主体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作事先的自我批判,时刻警示自己是否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将破坏环境的行为扼杀在源头上,这也正是我们所期待的效果。”当然,前提条件是对严格责任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深刻理解其本质。就我国环境犯罪立法而言,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正确界定严格责任原则的本质。在我国,对严格责任含义认识不清和概念混乱是导致争议的原因之一,一度将“无过错责任”、“绝对责任”和“严格责任”等相近似概念混用。其实,严格责任并非完全等同于上述两个概念。其基本含义是:“行为人如果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处于法律规定的状态中,或导致了法律否定的后果,司法机关无需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是否存在过错,即可推定其存在过错而要求其负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因此,严格责任本质上是免除起诉方证明被告人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至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确实存在过错在所不问。 2.严格责任的适用能带来实际的效果。由于刑事诉讼实行控方举证 规则,控方必须就被起诉的环境侵害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举证,然而在相当多的环境侵害行为中,尤其是污染环境的犯罪,环境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认定往往涉及到某些专业的科技知识,其原因与损害程度等事实关系不甚明了,以致想要查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并举证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一味恪守传统刑法理论,强调行为人实施环境犯罪行为时必须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坚持“无罪过即无犯罪”,势必放纵大量危害环境的行为,导致刑法对破坏环境行为控制的失效。正如克罗斯谈到英美刑法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初衷时所说的:“实行严格责任的理由之一就是,在违反管理法规的犯罪中,大多数对公众有很大危害性,而且,要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否出于故意或过失,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若把犯罪意图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往往会使被告逃脱处罚,使法律形同虚设。” 结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保持全球及区域性的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已成为国际社会和人类的普遍共识。这就决定了环境犯罪刑事处罚的价值取向由人类之间的社会安全向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安全拓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