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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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  税法修改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  新营业税条例影响:将导致走出去海外企业大量本地化,国内生产总值GDP减少  新营业税条例规定营业税的征收将由属地原则改为属人原则,公司在海外的劳务提供获得的收入还要在国内再征税,这个决定让公司的决策层不得不选择让海外子公司从事劳务,而利润也将被留在海外。而这样做的中国公司还将越来越多,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愿意被两个国家征收两次税收。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也将不得不都在海外设立子公司以避免双重征税。设立子公司将导致本来属于中国的收入留在了海外,而这也一直是当地国所期望的,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注定会受到影响。也许这就是新

2、营业税的影响吧。  (二)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影响  去年12月份,国务院下发通知,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  税法修改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  新营业税条例影响:将导致走出去海外企业大量本地化,国内生产总值GDP减少  新营业税条例规定营业税的征收将由属地原则改为属人原则,公司在海外的劳务提供获得的收入还要在国内再征税,这个决定让公司的决策层

3、不得不选择让海外子公司从事劳务,而利润也将被留在海外。而这样做的中国公司还将越来越多,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愿意被两个国家征收两次税收。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也将不得不都在海外设立子公司以避免双重征税。设立子公司将导致本来属于中国的收入留在了海外,而这也一直是当地国所期望的,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注定会受到影响。也许这就是新营业税的影响吧。  (二)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影响  去年12月份,国务院下发通知,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过2年(含2

4、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市场上的二手房有80%是2.5年的次新房。这就意味着二手房市场上过半房产都是本次营业税调整的对象。营业税税率占到了房屋总价的5.5%,在二手房交易费用中营业税所占份额最大。此次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对低迷的二手房交易情况会有明显改善。  (三)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明确“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在理解本规定时,要重点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必须承接运输业务,一般应提供运输合同。二是将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时,应取得分运人开具的交通运

5、输业专用发票。三是只能扣除支付给分运人的运费,对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过路过桥费、铁路基金等不得扣除。  (四)对旅游业的影响  明确“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理解该条规定时,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点变化:一是适用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旅游企业”而是对所有纳税人,这也解决了过去不少没有旅游企业资格但实际组织境内外考察的单位差额征税问题。二是扣除费用仅限于扣除以下两类费用:  ①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等四

6、项费用,除此以外的如签证费、保险费等费用均不得扣除。  ②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这里包括了支付给境内和境外接团旅游企业的接团费用。  (五)对建筑业的影响  明确“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与原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三点变化:  一是适用主体由“建筑业的总承包人”调整为“纳税人”,即所有从事建筑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解决了过去再分包不得扣除分包价款而造成重复征税的问题;  二是将扣除适用范围由“工程分包或者转包”调整为“建筑工程分包”,对转包业务不再允许扣除;  三是根据建筑行业有关“严禁个人承

7、揽分包工程业务”等规定,将扣除对象由“他人”调整为“其他单位”,对分包给个人的也不得扣除分包价款。  同时,新细则第16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与旧条例和细则相比,主要有两点变化:  一是适用范围由原先“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调整为“除装饰劳务以外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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