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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员工聘用与解聘(辞退)管理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Q/YKZH-CX09-ZY02-2010员工聘用与解聘(辞退)管理制度版次:A/0编制:综合部审核:江桐批准:玄永强受控状态:发放编号:042010-01-10发布2010-01-15实施-4-营口市众和添加剂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员工聘用与解聘(辞退)管理制度Q/YKZH-CX09-ZY02-2010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辞退)管理工作,保证员工招聘、任用及岗位变动等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1员工招聘1.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应组织员工招聘工作1.1.1已核定编制出现空编的。1.1.2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且按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的。1.1.3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人力资源储备
2、的。1.2员工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1.2.1综合部按各部门上报的“人员需求表”及公司人力资源的实际需求状况编制招聘计划,拟定出招聘的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聘用待遇;招聘渠道;招聘时间等工作内容。招聘计划应由综合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2.2应聘人员由综合部组织甄选。甄选工作应按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等程序进行。1.2.2.1由综合部负责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自然状况、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按着招聘名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出面试人员名单。1.2.2.2面试工作由综合部牵头组织,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一般应由公司相关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应对每个面试对
3、象做出相应评价,并提出录用人员建议名单。1.2.3对于面试工作组提出的建议名单,由综合部组织对需外调的人员进行外调,并提出外调结论。2员工录用2.1综合部负责组织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建议录用人员名单按下列管理权限报批:2.1.1公司中、高级管理职位员工的录用由董事长批准。2.1.2其他管理职位(包括操作岗位)员工的录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4-Q/YKZH-CX09-ZY02-20102.2按以上管理权限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综合部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及薪金核定工作,并将应聘人员资料存档以备查用。2.3新员工报到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4、件,医疗保险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等。2.4新员工录用后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历史、现状、生产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等。2.5新员工试用期间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薪资为正式录用工资的70%,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考评。3员工工作岗位变动的管理3.1高级管理职位的任职人员,纵向或横向调整均由董事长做出调整决定。3.2中级管理职位序列的任职人员需要职务调整的,由综合部根据用人需求及调整对象的日常考核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按员工录用管理权限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领导可以就分管内的任职人员提出调整意见,任职员工本人也可以提出调整申请。3.3其他管
5、理职位的任职人员需要岗位调整的,应由涉事部门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由综合部负责考核,按员工录用管理权限规定进行审核和批准。综合部可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和用人需求提出调整意见,任职员工本人也可以提出调整申请。3.4员工岗位变动应满足公司现行编制管理要求,否则应先行增编或者减编审批。对于涉及两名以上公司领导管理范围的调整意见,应报总经理批准。3.5员工岗位变动经批准后应由综合部填写员工职务调整通知书,经原部门负责人与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综合部向公司各部门下发员工职务调整通知。4员工的试用和转正审批4.1新录用员工一般应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员工编入用人部门及相应岗位,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6、。4.2试用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当月提出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作出试用评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办理试用员工转正手续。4.3公司根据试用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试用考察情况,可以提前转正或解除聘用关系,也可以适当缩短或推迟员工的试用期限,员工的试用期最短不应少于1个月,最长不能超过-4-Q/YKZH-CX09-ZY02-20106个月。4.4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如不合格或受处分应立即停止试用,公司仅支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付任何费用,亦不开具任何证明。4.5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格者由综合部办理转正手续。4.6在聘员工岗位变动的,属纵向调整的一般应设置两个
7、月试用期,属横向调整应设置一个月试用期。5员工解聘(辞退)5.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对其给予解聘或辞退:5.1.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续签意向的。5.1.2员工本人因其过错、过失,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关规定应予辞退的。5.1.3员工本人因病或死亡不能履行本职工作的。5.1.4员工本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履行本职职务的。5.2员工解聘或辞退应由涉事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比照员工录用管理权限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核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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