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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市教委、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落到实处,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北京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奖工作依照《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2、办法》,附件1)开展。 二、为加强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的领导,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成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 三、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教处,负责日常工作。 四、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限额)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特等奖不超过本单位限额的3%,特等奖、一等奖总数不超过限额的40%
3、) 五、被推荐申报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成果应至少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08年7月31日。 六、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切实加强此次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励的评审、推荐工作。 七、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4.Ⅳ)发送到北京市教委高教处,以便于联系工作。 八、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14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到清华大学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第四教学楼五层),逾期不予
4、受理。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子琦 刘洋 联系电话:66075043,66075045 传 真:66075044 电子信箱:jzq@bjedu.gov.cn 清华大学联系人:李蔚 宋文晶 联系电话:62782914,62773921 附件:1.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 2.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08年
5、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书及相关材料29附件1: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深入开展,做好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结合北京高等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作为对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奖励。第三条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北京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
6、要目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奖范围主要包括:(一)为适应北京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调整专业结构,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
7、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在组织教学、推进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第五条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设市级特等奖、市级一等奖和市级二等奖。市级特等奖及一等奖中对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实现培养目标效果突出
8、的教学成果,可被推荐申请国家级奖励。此次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设项总数为500项左右,其中市级特等奖不超过10项,一等奖200项左右,二等奖300项左右,市级特等奖和一等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六条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经过两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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