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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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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暖通防火问题初探:根据工程实践总结出的7个较有代表性的防排烟问题,并逐一对其进行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本文为浅见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正压送风;机械排烟;挡烟垂壁;防火阀 Abstract:accordingtotheengineeringpracticeofthesumsupthesevenmorerepresentativeofthesmokecontrolproblems,andeachoftheanalysisfinalconclusions.Theauthorofthispaperistoshallooke;Blocksmo
2、kehanging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半地下室应设机械排烟系统” 要回答“住宅地下储藏室是否需要设机械排烟系统”的问题,就要分析住宅地下储藏室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1)房间面积:通常情况下,住宅下部储藏室总面积大于200m2,但每个房间面积小于50m2; (2)人员停留情况:经常有人出入但不可能经常停留; (3)可燃物情况:人们经常争论的焦点便在于此。 一种观点认为住宅地下储藏室归各个住户拥有,所存放物品也千差万别,没有统一规定。但总有一个共性,即无外乎家具、自行车、
3、摩托车、小包装箱、生活杂物等。这里的可燃与不燃(或难燃)的物品参半,因规范没有对此的特殊规定因此要从严处理需加设机械排烟系统。 另一种观点认为规范中可燃物品较多是一个模糊概念,无法严格界定。虽然储藏室中含有可燃物品,但其比例是否达到“较多”无法认定。但从另一方面考虑,排烟是对人而非对物,如果地下室中没有人,排烟又有什么作用? 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人性化设计以人为本,地下储藏室排烟首先对人没有作用;其次也无法保护物品财产;再次又增加住宅成本,对稳定房价不利。综上,笔者认为地下储藏室排烟没有必要。 4、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楼梯间采
4、用自然排烟时的弊病。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3.1条第3项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2条规定“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本条意图为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同时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两种方式组合进行防烟。笔者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宜优先采用,原因是这种组合将会削弱前室的防烟效果。理由是当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时,楼梯间压力将小于前室的压力,那么风机送风的部分风量将会泄入楼梯间,使前室压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从而使烟气有可能进入前室进而进入楼梯间。 5、排烟时同一防烟分区
5、可以采用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相结合的方式吗? 与问题4道理相类似,在排烟时同一防烟分区也不宜采用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相结合的方式。(如图1) 在图1中,排烟口1距内走道最远点大于30米,需增加排烟口,此时利用可开启外窗作为第2个排烟口,以期机械排烟风口与自然排烟口同时排烟。但通过分析可知当排烟口1工作时内走道很快形成负压,可开启外窗不但不能排烟而且变成了进风口。合理的方式应为图2的做法,同时设两个机械排烟口,此时外窗是否可开启不重要。 6、用梁划分防烟分区时,如果大于0.5米的梁很多,那么是否需另行加设挡烟垂壁? 《建筑设计防火
6、规范》第9.4..2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6条规定“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 根据以上条文,再无吊顶的房间可以用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划分防烟分区。在实际工程中,在一个大空间无吊顶房间中,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有很多,那么就产生了如下两种做法。 (1)一种做法为视梁而不见,用挡烟垂壁来划分防烟分区。 持这种观点者一部分人认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很多,那么每个梁格都将成为一个小的防烟分区。这样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第9.4.6条第1项“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6条“房间的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的规定,每个防烟分区内均需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这样排烟口的数量将大大增加控制也将变得极为复杂,因此有必要用挡烟垂壁来重新划分防烟分区。 另一部分人认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很多,且梁的大小相同那么防烟分区轮廓模糊,因此有必要用挡烟垂壁来重新划分防烟分区; (2)另一种做法为无需加设挡烟垂壁。因为梁分隔成的若干个小的梁格对储存烟气、防止烟气扩散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布置排烟口时完全可以用一个假想的边界来划
8、分防烟分区,这个假想的边界为其中一条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布置排烟口时与电气专业做好配合,统一作法即可。 笔者个人认为以上两种做法均正确,可行。但相比之下第一种做法则略显教条,第二种做法较为灵活,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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