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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决策、管理与执行机构3第三章股权激励的对象3第四章股权激励模式4第九章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4第十章在职分红股的动态及转换机制6第五章注册股6第六章动态机制6第七章退出机制7第八章其他特别规定7专业技术资料分享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激励对象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重庆蓝方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方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蓝方妙股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为“股
2、权激励制度”、“管理制度”或“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重庆蓝方妙有限公司。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由股东会批准实施。第四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1)倡导个体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2)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3)帮助经营管理层有效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4)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和技术骨干;(5)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开拓进取行为,增強公司的竞争力。第五条制定本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1)共同目标,“蓝方妙”整体利益最大化;(2)公平、公正、公开;(
3、3)激励与约束相结合;(4)价值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5)动态原则;专业技术资料分享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1)兼顾过去,面向未来和发展。第一章决策、管理与执行机构第一条决策机构:公司股东会是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以下事项:(1)批准《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2)变更、终止《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第二条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审议《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2)批准《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变更、终止;(3)任命和撤换薪酬与考
4、核委员会委员。第三条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的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拟订、变更《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核;(2)依据《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负责股权激励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对激励对象额度分配提议、公司目标制定及评价、个人目标评价及排名;(4)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实施的工作情况。专业技术资料分享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第一条公司监事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第一章股权激励的对象第二条本制度的股权激励范围:(1)公司级
5、部门经理以上关键岗位,其基本条件:入职半年以上,并通过试用期考核。(2)业务团队:事业部总经理及部门经理注:所有激励对象均由蓝方妙薪酬与考核委员认定,董事会批准。第三条有下列行为者不能成为本制度激励对象或取消权益(此条作为否决条件):(1)严重违反公司价值观和规章制度;(2)受贿、索贿,侵占、盗窃公司财务;(3)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机密;(4)违反竞业禁止规定;(5)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其它行为;(6)《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第四条激励对象承诺:如在本制度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之一,公司可立即取消其依据本制度规定的所有权利,
6、并不获得任何补偿。专业技术资料分享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第四章股权激励模式第一条股权激励人员采用在职分红股(即虚拟股份),采用一三五方式,即一年授股,三年考评并分红,锁定两年,五年转为注册股,在职分红股受股方式为赠送。其中,人员首次在职分红股总比例为20%,具体比例由总经理确定,各人员具体额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第二条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名单,须经过董事会批准,具体的注册股执行计划,由董事会决定实施计划。第三条股份考核与锁定(1)待注册股按照各职位的《在职分红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2012-2014年。第四条2015-2016年度为待注册股实际
7、数量的锁定期。第五条股份注册1.根据待注册股的实际数量在2017年6月以前完成注册。2.股份价格每股股价=公司净资产/总股本3.注册时间:锁定期完成后半年内完成注册第六条当考核期未结束或锁定期未结束时,公司准备上市,则按照已经完成的考核计算第七条注册方法1.专业技术资料分享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本公司采用买一送一的方式,按照注册股份时候的每股股价进行注册。第五章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第一条在职分红股激励,又称为虚拟股份激励,是指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与激励对象约定,在激励对象工作达到约定业绩时,激励对象享有按约定股数分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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