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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论民事诉论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的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论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 在以公正与否、效率高低为标准来衡量审判质量高低的今天,完善诉讼程序已是势在必行。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的前提,没有程序上的公正就谈不上实体上的公正;而程序公正又是以高效审判为基础的,一个久拖不决的案件就无从谈起程序公正与否。民事简易程序的确立,体现了对不同案件区别对待的个别公正,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2、其意义重大。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民事简易程序的规定限制过紧,影响了部分案件对简易程序的适用。仅就民事审判程序而言,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无疑是提高审判效率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此,笔者就如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谈一下个人之见,偏颇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对“争议不大”做扩充性解释。 简单的民事案件是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前提。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这是对简易程序的
3、适用范围作的原则性规定。何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又作了明文规定。其中把“争议不大”规定为“是指当事人对案件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依上述规定来看,只有当事人对案件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时才可认定为“争议不大”,反之,如果有原则分歧时就不能认为是“争议不大”,从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去审理。笔者认为此规定对“争议不大”范围限制过窄。比方说甲起诉乙要求乙偿还货款3000元,庭审前乙却辩称已全部偿还,或者以其它理由为自己辩
4、解。据此可看出乙否定了甲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已对诉讼标的产生了原则分歧。若根据若干意见第168条的规定,该案则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事实上,在庭审中被告是否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是双方达成协议,或是当庭履行,这一切都是未知。如果只凭被告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几句话,就确认双方对诉讼标的有原则争议,进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那么简易程序能否适用的主动权,就会被当事人所掌握,他的无理由、无证据的几句反驳,就将取消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况且,在不少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只是有意无意地为自己辩解,或是存在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在此情况下,盲目地适用普通程
5、序,将造成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也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法官如何掌握适用简易程序的主动权,而不被当事人所左右,这也是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表现。依笔者之管见,在上述情况下,应对“争议不大”做扩充性解释,让法官做到有法可依,如解释为:是指当事人对案件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或虽有原则分歧,但没有充分理由或一定有效证据来证明的案件。当然,这还有待于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确立以及《证据法》的早日出台。 二、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应当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适用民事简易程序是否受到争议金额大小的限制,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出明文规定。
6、但依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法律未规定适用简易程序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也没有作出争议金额较大(当然此时的“金额较大”是建立在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基础之上)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禁止性规定。这样一来,就给法官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不少麻烦,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因关系到错案追究的责任,如争议金额较大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对其适用就构成一个错案,理由是程序违法。主审法官若要对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就要承担对此案以程序违法为由被追究错案责任的风险。在实践中,不少法官只要看到争议金额较大,不管案件发展结果如何,
7、一律定为普通程序来审理,在模棱两可时,以不出错案为原则。主审法官有可能被追究错案责任的顾虑严重影响了简易程序的正常适用。 其实争议“金额较大”与“简单”是相容而不是相斥的。判定为简单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也常是事实难以认定、调查认证困难、法律适用难以确定的案件。并不是每一个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都是案情复杂,也就是说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当然存在简单的可能。不少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也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表现突出的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款案件。 鉴于此,
8、法律应作出明文规定:“适用简易程序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使法官不再处在左右为难的境地。2000年11月13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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