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司法保护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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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司法保护探析本文通过对我国首例被遗忘权案件一、二审判决相关论述的分析,结合欧盟被遗忘权的法律和判决,对我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一般人格权对个人信息被遗忘权予以司法保护提出建议。被遗忘权,是指个人用户如果认为在互联X上搜索得出的链接指向他所认为的无关紧要、过时或有损个人隐私的信息,有权要求搜索引擎运营者删除这类链接。2014年5月13日,欧盟法院作出了要求被告搜索引擎运营者按照原告的请求对相关链接进行删除的终审裁定,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以司法判决的形式确立了“被遗忘权”。2016年4月,欧洲议

2、会又投票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DataProtectionRegulation),意味着“被遗忘权”在欧盟正式成为一项法定权利豍。近日,我国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任某诉被告某X络服务公司侵犯名誉权、姓名权、一般人格权(“被遗忘权”)一案豎。该案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X络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被遗忘权”问题做出的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任某系人力资源管理、企事业管理等管理学领域的从业人员。2014年7月1日起,任某在江苏无锡某公司从事相关教育工作。2014年11月26日,该公司

3、向任某发出了自动离职通知书,双方劳动关系随之解除。被告某X络服务公司系提供X页搜索、相关搜索等搜索链接服务的提供商。2015年4月8日,原告任某进入被告公司的搜索页面,键入“任某”后在“相关搜索”处显示有“无锡某氏教育任某”、“国际超能教育任某”、“香港跨世纪教育任某”;另外,在搜索框内键入“某氏教育”,在“相关搜索”处显示有“无锡某氏教育”、“某氏教育骗局”、“某氏远航教育是骗局吗”。用上X,点击搜索X页,键入“任某”,页面中也有同样的内容显示。原告任某诉称,因某氏教育在业界名声不好,且其并未在某氏教育机构

4、工作过,被告某X络服务公司在搜索页面中公开其与某氏教育有关的个人信息侵犯了其名誉权、姓名权及作为一般人格权的“被遗忘权”,要求被告断开涉案关键词的搜索链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被告某X络服务公司则认为,其提供的相关搜索服务只是客观反映搜索关键词的信息关联状态,并未侵犯任某的民事权益,不同意任某的诉讼请求。针对原告主张被告侵害其名誉权、姓名权及所谓“被遗忘权”,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缺乏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故被告未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亦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任某不服一审

5、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即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主张的所谓“被遗忘权”。二、“一般人格权”对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适用虽然欧盟有关法律及判例中已经涉及被遗忘权,对于如何实现欧盟被遗忘权在我国的本土化问题也逐步进入我国专家的研究视野,但是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被遗忘权这一权利类型,当司法实务中出现涉及该类权利的案件时,有必要探讨用我国现行法律保护信息主体被遗忘权的可行性。(一)个人信息的定义虽然我国尚未正式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

6、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批准发布、2013年2月1日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GB/Z28828-2012)(以下简称“《保护指南》”)对个人信息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该指南也已在其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件审理中被法院所适用。《保护指南》3.2对个人信息(personalinformation)界定为,“可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并将其分为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在第5章“信息处理过程中的

7、个人信息保护”中,将对个人信息的处理的整个过程划分为收集、加工、转移、删除4个主要环节,并对“删除”阶段予以明确规定。豐(二)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目前尚无主流观点,可总结归纳为“所有权客体说”、“人格权客体说”、“隐私权客体说”和“基本人权客体说”等较为典型的观点豑。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出发,笔者更倾向于“人格权客体说”的观点。按照“人格权客体说”观点的认定,由于个人信息是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识别该特定人的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就体现了一般的人格利益。而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以人格利

8、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法律人所必须享有并且与民事主体人身不能分离的权利。因此,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就应采用人格权的保护模式。(三)一般人格权的定义一般人格权,是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指法律以高度概括的方式赋予公民和法人享有的具有权利集合性特点的人格权,是关于人的存在价值及尊严的权利。豒从对一般人格权的界定可以看出,其是相对于隐私权、健康权、生命权等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对民事权利中的人格权的概括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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