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819850
大小:5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24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权力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子项编码子项名称实施主体自治区、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
2、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2015年4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规定: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
3、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9号)与《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5〕12号)规定:将食用菌母种和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项目完全下放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象和范围申请食用菌母种和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条件《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4、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2名以上; (二)有相应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生产母种还应当有做出菇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场所。 (三)生产场地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申请材料《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菌种生产、检验专
5、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四)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五)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六)品种特性介绍;(七)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工作日。行政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4.
6、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送达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导致种质
7、资源破坏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6.违规审批,给农民造成损失、引发群体事件的;7.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承办机构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咨询及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284611。投诉电话:0778-8178830。备注附件: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流程图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属于市、县农业行政主
8、管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办人审查材料(限6个工作日)现场勘察(限5个工作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