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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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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号:2011091233f廣义高大學题目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职称论缺陷产品召冋制度的理论基础法学院法学法二卢阳刘波教授2013年12月22日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学2011级02班卢阳指导教师:刘波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经济的发达,我国市场上流通的产品的种类□益丰富。但是,因产品缺陷而导致的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和对社会利益、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问题日渐突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一种社会生活的安全保障制度,它是针对己经流入市场的缺陷产品而建立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
2、律制度立法刚刚起步,这种立法差异直接导致企业无视召回,消费者正当权益受损。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及立法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关键ixj:缺陷产兑;缺陷产岛召回;立法一、什么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所谓召回(Callback),指的是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引起某个型号或批次的产品出现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缺陷,制造商必须以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的缺陷,并对消费者作出道歉或者物质性补偿。二、立法宗旨1.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基础是产品质量法。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
3、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买方市场已经形成,那些劣质或存在缺陷的产品将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给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1.维护经济秩序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具有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一方面,它能够促使厂商增加产品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景,达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目的;另一方面,它还兼有环境保护制度之功能,迫使不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有害物质产品的召回。2.促进企业自身成长产品召回制度存利于促进企业自身成长,不断取得新发展。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增加了企业成本,也促使企业淘汰落后技术,提高效率,做大做强自我,不断取得进步。从实践来看
4、,被召回的缺陷产品绝大多数尚未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厂商所采取的措施既消除了威胁消费者安全的隐患,也树立Y本企业在市场上的良好信誉和形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渊源产品召回制度始于美国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1966年美国颁布《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该法规定“汽车制造商在发现其产品因设计或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可能带来安全问题时,存义务公开发布汽车召回的信息,必须将情况通报给用户和交通管理部门.并进行免费维修。”无论是从市场角度还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这部法律在美国实施后取得很好效果
5、。1972年,美国颁布《消费品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有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冋,这标志着缺陷产品召冋制度的正式确立。在之后的近40年时阃里,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对象从汽车逐步拓展到多项涉及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包括家庭口用品、化学用品、玩具、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除美国外。円本、韩国、英国、欧盟各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相继建立了这种制度.四、完善产品召回制度的对策建议(一)明确缺陷产品的判断标准只有明确界定缺陷产品的标准,才能在此基础上确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实践中,我国认定产品是否具存缺陷的首要标准是
6、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标准的情况下,才以社会普遍公认的不安全标准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依据。然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总是滞后于新产品的发展,而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投入流通的新产品上存在真空地带,因此,我国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摒弃现存的双秉标准,直接采用不合理危险这一种判断标准来判定产品是否具有缺陷。只有以是否具有不合理的危险这一重标准来判断产品缺陷,才能够更好的和国际接轨,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二)明确缺陷产品召回的义务主体只有明确缺陷产品召回的义务主体、确定谁应该承担召回的责任才能
7、保障缺陷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反之,没存明确规定义务主体,再完美的制度都将流于形式。将缺陷产品召回义务主体仅限于生产者过于狭窄,不足以保障召回的有效实施。因为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可能会因进n者、销售者的过失在某一批次、某一类别产品上产生不合理危险。因此,仅仅要求生产者承担召回义务有悖于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但不能起到警示和惩戒违法的H的,甚至存可能阻碍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出现道德风险。因此,由应当负有直接责任的主体承担召回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召回的有效实施,进而预防和控制危害人身、财产的事故。同时,在直接责任的主体承担主
8、要召回责任的同时,生产、流通其他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有协助义务。(三)明确缺陷产品召回的主管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召回管主管机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无法真正得以实施。在确定缺陷产品召回主管机构时,首先要考虑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与权限,既要避免无人管辖的真空地带,也要避免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对同一领域都有管辖权的多头监管情况。目前我国政府机构臃肿、层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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