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支付的立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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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网上支付的立法探讨论文导读: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在21世纪商务往来主流的驱使下,电子商务将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学界认为:广义的电子支付指利用各种暗自设备进行的支付,包括X上支付但不完全等同。X上支付嘴主要的问题即是安全问题,因而各国在关于X上支付的立法中,都非常重视法律规范中对X上支付安全性的完善。关键词:X上支付,法律,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在21世纪商务往来主流的驱使下,电子商务将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学界认为:广义的电子支付指利用各种暗自设备进行的支付,包

2、括X上支付但不完全等同。狭义的电子支付即为X上支付。X上支付即指利用计算机X络进行支付的方式。通常X络有两种范围:一种是互联X;另一种为银行间的各种专用X络系统。X上支付嘴主要的问题即是安全问题,因而各国在关于X上支付的立法中,都非常重视法律规范中对X上支付安全性的完善。1.X上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X上支付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电子货币当事人之间两大关系体系。1.1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银行卡业务当事人,包括发卡银行、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等。银行卡功能多样,依靠其所

3、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多种多样。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为:持卡人的选择权、信用卡中的抗辩权和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等。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存在存货货借贷关系、委任关系;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是建立在银行卡交易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间无直接法律关系。1.2电子货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电子货币法律关系中存在的三个基本当事人:电子货币发行商、持有人以及特约商户。持有人与电子货币发行商有买卖存款、委任关系;持有人与特约商户之间有货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关系。当持有人使用电子货币取得货物或服务时,即持有人在转让电子

4、货币的债权;电子货币发行商与特约商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存储义务的赎回。2.X上支付中的权益保护X上支付中的安全风险很大,立法必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费论文参考X。X上支付法的完善,亦可促进电子商务发掘出更大的潜力。2.1经济学原理中的消费支付责任在经济学原理中,消费者面对风险的原则为:损失分散原则,损失减少原则,损失执行原则,此三种原则的实行,必须需要法律的合理处理损失分配规则,由此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2.2消费性支付责任之法律规则不论何种支付形式,均需经过一些基本阶段,损失便可能发生在任一阶段

5、。故意制作无效支付工具的人是不法行为人,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对于伪造发单人签章,受票人要承担损失。金融机构收到消费者支付工具,金融机构便会转给另一机构以便处理。原则为:1.此行为的责任主体为金融机构,因为销售者无法采取任何现实性的措施进行预防风险。同时法律规定,在支付处理后,金融机构应向消费者报告交易情况。消费者便可通过账单发现未授权的提款。3.如何完善我国银行法律制度通过上文分析,我国X上支付交易尚无专门的法律对银行卡X上交易进行规范,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尚不明确。免费论文参考X。仅仅从经济学中

6、分析X上支付行为,没有法律上的保障。根据经济发展的远景分析:在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等现有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是可以参照使用的。我国银行卡责任制度应建立在有责任限制的无过错责任之上,银行卡未获授权使用时,持卡人承担的责任应加以限制,发卡银行或未及时承担的责任也应加以适当限制。在相对近期的经济预测中,我国银行卡责任规则应兼采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应设立限制,而责任限制与长期目标中的责任限制一致。如果持卡人存在过错,则不享有责任限制,但应由银行举证证明持卡人有过错。在目

7、前的立法目标中,法院应当运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解释银行卡章程、使用规定及领用合约中的格式条款,对部分条款作限制解释,并宣布部分条款无效。免费论文参考X。电子货币立法,在理论上,发行电子货币可能涉及货币政策、支付系统有效运行及对支付工具的信心,保护客户和特约商户、金融市场的稳定、避免犯罪分子利用和市场失灵等问题。在实践中,有的国家专门针对电子货币进行了立法,有的国家将现有法律适用于电子货币,还有的国家或地区对电子货币之一的储值卡进行了规范。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尚无法律法规对

8、电子货币做出专门规定;2.未为非银行发行电子货币提供法律依据;3.未规定电子货币是否可以赎回;4.未明确是否可以成为豁免机构等。从我国的信用卡、储值卡只允许银行发售的政策来看,未来的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将依然是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仅具有以个案批准形式获准发行电子货币的可能。因而,我国对电子货币的相关法律规定大致方向应趋向于关于银行的法规。通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电子货币的风险类型与实际货币交易的风险类型是一致的,但是,我们不能简单的依照现实货币的法律规定去规范电子货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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