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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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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意识一、法律意识的概念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思想与评价的总称。二、法律意识的作用1、国家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影响案件的处理2、特殊情况下,法律意识被作为特殊形式被适用3、法律应被内化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三、法律意识的培养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概念一、法律行为概念释义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主体的意志或意识为要素的、能够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法理学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应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法律行为是以法律主体的主观意志或意思
2、表示为要素。其二,法律行为是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我们主要考察民法学、刑法学与行政法学上的各种法律行为来理解法理学上的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法律行为的主体要件(二)、法律行为的主观要件(三)、法律行为的客观要件(四)、法律行为的客体要件2000年,《新西兰先驱报》报道一则消息:一名农场主,立一份将部分遗产留给两只牧羊犬的遗嘱。遗产价值高达100万新元。根据遗嘱,农场主的第三任妻子,只能继承20万新元,农场主的两亲生儿子分文不得。农场主于1996年去世。死后,两个儿子十分不满,要求
3、奥克兰市法院推翻遗嘱。历经四年,法院终于宣布遗嘱无效,剥夺两只牧羊犬的“继承权”,两儿子获得部分遗产,法院宣称,牧羊犬是没有民事继承权利的。看看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及后果1、农场主立遗嘱(行为),法院宣称无效(结果)2、两儿子在法院起诉(行为),法院作出判决(结果)3、法院作出判决(行为),两儿子获得部分的遗产(结果)《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一位村民,傍晚出门,见一头驴在自己家门口徘徊走动,便上前仔细观察。经过观察,村民确认该驴不是本村村民所饲养的。因为担心意外,这村民将驴牵回家并将其和自家的驴拴在一起饲养
4、。第二天,该村民向村委会告之此事,商量寻找失主,并请邻村的人传话,请失主来认领。但是,第五天晚,这驴咬断缰绳走失。第六天下午,失主即来认领。由于驴不见,失主与该村民发生争执。失主认为该村民管理不周,将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这村民拒绝赔偿,并且提出反诉,要求失主支付五天的牲畜草料费和人工费。三、法律行为的分类(一)根据法律行为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个人的法律行为、社会组织的法律行为与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二)根据法律行为主体意思表示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
5、行为。(三)根据行为的表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和消极的法律行为。(四)以法律行为成立的法律依据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五)以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法定的特殊形式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六)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标准,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第三节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一、法律后果是法的客观要求首先,法律后果包含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其次,法律后果体现于法律体系的一切领域中。第三,法律后果贯穿于法律运行全部过
6、程的各个环节之中。第四,法律后果对于实现法律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的复杂联系(一)合法的法律行为引起积极的法律后果。(二)违法的法律行为引起消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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