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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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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注销登记须知1、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被解散、撤销的事业单位,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及印章,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开户银行,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宣布该事业单位已经终止的行政执法行为。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即从法律上确认了其法人主体的消失。已经确认消失的事业单位法人主体,不再受法律保护,也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是当事业单位被撤销或自愿解散
2、后,必须依法进行的登记管理行为。在现实中又分为自愿申请和强制执行两种情况。自愿撤销或自愿解散的,为不再承担依法不应再承担的责任,通常自愿地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于严重违法等原因,被有关部门责令解散的,需依法强制其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无论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均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2、实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
3、个方面:(一)保证合法解散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依法不应当再承担的责任当某事业单位实际上已经解散,但未经核准注销登记之前,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其存在。该事业单位仍然要履行有关义务,承担有关责任,如缴纳有关费用等。只有经核准注销登记后,才表明在法律上确认了其主体的消失,并不再履行有关义务,也不再承担有关责任。(二)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免受损害任何事业单位法人都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必然与社会有关方面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当一个事业单位法人事实上已不存在,但由于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在法律上仍然存在时,就很可能给社会有关方面造成损害。如某事业
4、单位因管理不善、资不抵债,已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举办单位已作出将其解散的决定,但没有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其未收缴的尚具法律效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作为合法手段,与另一法人签订经济合同;由于已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合同不能兑现,使合同另一方受到经济损失。(三)保护国有资产和债权人利益-8-按照《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必须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对其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使资产和债权债务得到相应处理。这一规定,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被非法侵占,也有利于保
5、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3、哪些情况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根据《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具体地讲,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一)举办单位决定撤销或解散举办单位决定解散解散事业单位是举办单位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行政管辖权力范围内,作出的停止事业单位法人业务活动,并撤销该单位的行为。举办单位决定撤销或解散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消失。事业单位是因社会的需求而设立的,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事业单位原
6、有的职责任务消失,导致举办单位作出解散事业单位的决定。如某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行政职能划转行政机关,原职能自然消失,举办单位决定该事业单位解散。二是事业单位自身生存能力弱。通常指事业单位由于服务水平低、难以形成规模等原因,在社会事业发展中没有竞争能力。如:某咨询机构由于人员素质低,服务面窄,造成客户稀少、常年亏损,举办单位决定将其撤销。三是事业单位管理混乱、经营不善,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四是重复设置。如在同一水域设置了两个相同的水质监测机构,造成资源浪费,举办单位决定撤销其中一个。(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7、因合并而解散。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事业单位法人合并为一个新的事业单位法人后,被合并的原事业单位法人全部解散。如煤炭研究所与石油研究所合并为能源研究所后,煤炭研究所和石油研究所均解散;二是若干个事业单位法人合并为一个事业单位法人后,保留其中一个事业单位法人,其它的事业单位法人解散。这种情况,通常称为“并入”。如××高等师范学校并入××师范大学后,××高等师范学校解散,××师范大学保留。因分立而解散。是指一个事业单位法人因某种原因分为若干新的事业单位法人,原事业单位法人解散。如某综合性医学研究所,分设为两个专科医学研究所
8、,原综合性医学研究所解散。-8-(三)依照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事业单位自行决定解散,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一些过去在法制不健全的状况下成立的事业单位,其宗旨或业务范围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现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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