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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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升本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并完善教师全员培训体系,推动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上均包括民办学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是指上述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以下简称全员培训),是指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以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专业理念与师德素养、

2、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业能力及班级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非学历在职专业培训。第三条参加全员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职能和责任。1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培训机构是全员培训的责任主体。第四条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的结果以学分形式计入教师培训档案。教师参加全员培训获取的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第二章项目设置与自主选学第五条全员培训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校级五级设置,各级项目应相互衔接,避免重复设置。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安排国家级项目和设置省级全员培训

3、项目;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设置本级全员培训项目,亦可选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地区设置的培训项目;校本研修项目由学校设置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全员培训项目,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发布。第六条全员培训项目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班级管理、校本研修等5个模块,可综合设置或分类设置。12全员培训项目应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基于教师教学问题解决的需要,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州县两级项目应突出地方需求和特色。鼓励各地创新培训模式,探索设置培训周期为1年及以上的培训项目,持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

4、平。第七条全员培训项目分指令性学习项目和自主选学项目。指令性学习项目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定。自主选学项目分为两类,一类为教师自主选学,指教师根据个人专业发展需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另一类为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自主选学,指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地区设置(推荐)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含校本研修)。全员培训应适应教师自主选学的需求,逐步加大自主选学项目的比重。教师5年一周期参加全员培训获得的学分中,通过自主选学项目获得的学分应不低于60%。第八条学校应制订校本研修规划和

5、计划,设计校本研修项目,并经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校本研修应突出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12由学校组织开发校本研修课程,着力解决教育教学问题。鼓励探索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的研修模式。州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学校校本研修的内容、形式、成果产出及应用提出要求,督促实施,开展专业评估。第三章学时与学分第九条教师应按国家规定参加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72学时)。教师在每一周期内,参加县级以上各类培训不少于240学时(每年不少于48学时),校本研修类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每年不少于24学时)。新任教师任职第一年

6、参加上岗培训应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应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参加上岗培训的学时数不计入全员培训学时数。教师参加短期集中类全员培训项目,按照每天6学时计算;网络研修项目按照实际总学时数计算。第十条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的学时对应换算为学分。学分由项目学分、基本学分和绩效学分3部分组成。12项目学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所发布培训项目的难度和重要性,分别作出规定。一般教师每完成1学时的培训,校本研修及网络研修项目计0.5-1学分,县级项目计1-1.5学分,州级项目计1-2学分,省级项目计1-2.5学分,国家级项目计1-3学分。基本学分是

7、教师参加培训项目合格所获得的学分,由项目学分乘以项目学时数计予。绩效学分是体现教师培训成绩差异的学分。培训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五个等级。培训成绩为中及以上的,由基本学分分别乘以系数0.1、0.15、0.2,并与基本学分累加后计予。第十一条在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中,每位教师获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360学分(每年不少于72学分)。其中,专业理念与师德模块不少于30学分,专业知识模块不少于60学分,专业能力模块不少于120学分,班级管理模块不少于30学分,校本研修模块

8、不少于120学分。12教师参加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及每年所取得的学时、学分应同时满足第九条第一款和本条前款的要求。第十二条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专项培训,其学分计算按上述规定执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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